精选公司借款合同锦集(通用3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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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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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方提前还款的,应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贷款利息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
第四条贷款展期
甲方如未能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需要展期的,应在贷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后,签订展期协议..
第五条贷款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款。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无担保;
2.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是乙方和担保人就本合同项下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的担保合同。
第六条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该笔贷款相关的所有文件、声明和报表均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2.贷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转股、重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履行还款责任,或提前还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接受乙方的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提供真实反映贷款用途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或处分其全部或大部分主要资产或经营收入的,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履行还款责任,或提前还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发生影响甲方履行合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宣告破产、解散、吊销营业执照、注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当保证人停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已丧失经营能力,或本合同项下用作贷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8.贷款期间,甲方如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发放贷款。
2.乙方应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数据等保密。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同意..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乙方要求甲方偿还上述款项的日期为本合同贷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未按期偿还贷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或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未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未支付的利息支付违约金;如甲方逾期未还清贷款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贷款本金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公证
如果一方提出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公证,另一方应同意公证费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应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日期:
精选公司借款合同锦集 篇28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地址: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抵(质)押人(或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借款人因 原因,不能如期偿还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借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接受借款人的展期申请,担保人同意继续为其提供担保,各方当事人就上述贷款的展期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大写) _ 万元整。展期金额和期限见下表借款人应于展期的到期日偿还全部贷款本息。
第二条 贷款展期期间的贷款利率:依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第三条 抵押条款
一、在抵(质)押借款情况下,抵押(出质)人承诺继续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权处分的_______ _____财产提供抵(质)押,原与委托人签订的抵(质)押合同继续有效,并应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负责重新办理抵押(质)物登记、公证及保险手续。如更换或增加抵(质)押的,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另行与委托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
二、如借款展期后的到期日超过原抵押或质押财产保险到期日的,借款人及担保人负责抵押、质押财产的续保手续。
三、因展期产生的相关费用,均有借款人承担。
第四条 本协议是对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和编号为 的担保合同部分条款的调整和补充,除 依本协议书将原借款期限展期并重新确定借款利率外,借款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各方当事人同意继续信守。 第五条 本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自各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书项下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六条 其他条款
一、本协议书为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本协议书一式 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公司借款合同锦集 篇29
甲方: 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一、由于乙方资金确实紧张,致使合同项下的资金不能落实。如不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到合同的履行。为保证履约,维护对外信誉,甲方应乙方的申请,同意借给部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二、上述借款用于:
(1)、
(2)、
(3)、
(4)、
三、上述借款直接汇到:________________ 收款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收款单位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收款单位帐号:________________
四、为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及时收回借款,乙方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履行合同,保证按时、按质交货如出现违约,乙方将保证返还上述借款。并同时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其他责任。
2、保证借款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如发现乙方将资金挪作他用,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资金,同时乙方应支付借款额30%的违约金。
3、对于上述借款以及产生的资金占用费,甲方有权从双方结算款或其他往来款中扣还甲方也有权委托其他与乙方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代扣。乙方对此不持异议。
4、本借款协议书一经成立,即独立于有关合同。乙方不管任何原因都必须按约定时间归还借款和资金占用费。
5、本借款及资金占用费乙方最迟于借款支付日起天内归还给甲方。
6、如乙方未能按期归还借款及资金占用费,甲方可以随时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应承担甲方追讨该款的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