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个人借款抵押合同(精选34篇)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____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____
签署日期:____月
精选个人借款抵押合同 篇14
缔约人:
出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
第一条借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借贷行为。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以下同。
第四条借款期限:本借款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1个月(借款依借据上所记载的内容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全额还款,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还款或者在三个月内(包括三个月)还款,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条提前收回贷款:
出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生计之必需确要提前收回贷款时,应提前15日书面告知借贷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或承诺;
3、借款人或抵押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承担债务;
4、借款人的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5、借款人连续两期未按时偿还贷款利息的;
6、借款人的资信状况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其他约定
第十条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中各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效力,缔约人都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出借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出借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缔约人任何一方一般性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全部贷款金的5%的违约金;
2、出借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当向借款
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20%的违约金;
3、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出借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20%的违约金;
4、担保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第十四条缔约人同意
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时,借贷双方签订的原来只作为抵押借款用途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转化为正式的购房凭证,所抵押的房产产权归出借人。
第十五条缔约人对以上条款均予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晰,无异议,无疑义。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缔约人、担保人签字、捺指印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叁份,有同等法律效力,缔约人、担保人各执一份。
出借人:
担保人:
借款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年___月___日订立于
精选个人借款抵押合同 篇15
债权人(以下简称贷款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借款方):
借款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贷款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借款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借款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的条件下,由贷款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借款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4、借款利息:月息为。
借款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 )。
2、抵押物价值:借款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 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方还清贷款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贷款方与借款方义务
(一)贷款方义务:
1、对借款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借款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借款方。
(二)借款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借款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贷款方发现借款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贷款方通知借款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借款方未经贷款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给贷款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借款方应支付贷款方提供借款总额的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贷款方向借款方追讨借款而产生的所有费用(诉讼费、评估法、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公证费、律师费,交通费、电话费以及其他必须费用)。
2、借款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贷款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贷款方仍有权向借款方追偿。直至借款方还清贷款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本合同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贷款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借款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贷款方偿付借款本息。
(3)借款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贷款方或借款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贷款方有权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 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
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 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收据
今收到提供的借款,人民币(大写)¥。
收款人:
身份证号码电话 年 月 日
精选个人借款抵押合同 篇16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日签定的
(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