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供货合同模板集锦(精选33篇)
5、乙方从事绿化养护作业期间,如损坏城市公用设施,必须作价赔偿。 乙方有保护其养护辖区内绿化苗木和园林设施不遭他人盗窃和故意破坏的责任。发生绿化苗木和园林设施遭盗窃和破坏的,由乙方负责恢复,涉及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在绿化养护作业过程中的用水、用电、机械设备(运输车、吊车、路灯车、园林机械等)及有关各种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要做好抗台风等工作,如遇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花木损坏时,乙方必须无偿协助甲方做好灾后苗木的清理等工作,甲方根据实际清理工作情况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新种植苗木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8、乙方必须根据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条例执行,给予员工购买规定的社会劳动保险,执行不低于番禺区人民政府颁布的最
低工资标准。如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所引发的劳动纠纷由乙方负责,甲方并因此有权取消本合同。
9、乙方要做好绿化养护辖区内的清洁工作,垃圾日产日清,保持绿地范围内没有纸屑、枯枝、碎石等杂物。
六、其它约定
1、在绿化管理区域内如有新增加绿地或绿化改种,由甲方统一规划、统一品种、统一规格和质量,涉及的种植、迁移、修剪由甲方确定。新种植绿化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包给乙方,养护管理费用按同类绿化养护合同单价结算支付。如有增减绿地或路树数量,按养护合同单价和实际增减数量来结算。
2、日常的养护工作,乙方必须定点定人,并将具体地点、人员名单报甲方和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备案。人员配备标准是:一级养护3000㎡/人,二级养护3500㎡/人,三级养护4500㎡/人,时花养护400㎡/人。城区绿化养护人员分配表见附件三。
3、乙方每月要编写绿化工作计划,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填写“城区路树突发情况记录表”、“城区绿化苗木生长不良情况记录表”、“上次受检项目表”、“城区迁苗情况表”,于每月上旬(5号左右)向甲方作养护工作情况汇报。每月月底接受甲方有关人员检查和监督,对养护作业中不合养护标准和实施细则的养护问题,要及时整改。
4、乙方若不填写好“日常绿化养护记录”、“城区路树突发情况记录表”、“绿化苗木生长不良情况记录表”、“上次受检项目表”、“城区迁苗情况表”中其中一项的,每项扣0.5分。对某养护点甲方连续两次(相隔时
精选供货合同模板集锦 篇10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合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的目的
1、双方实现互补优势,信息、资源共享,
2、形成长期稳定的供货、采购渠道,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形成合作关系。
二、合作的内容
1、信息共享:
①合作双方进行项目信息共享,不定期进行项目信息的沟通、交流。
②适当情况下可以动用双方各自的资源进行项目承接协作。
2、供、需合作:双方形成战略供货采购关系,以最优惠的价格、最优的服务形成长期、稳定、信任的供应合作关系。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双方约定,甲方应及时把有关项目信息提供给乙方,并向项目业主推荐乙方品牌。
2、甲方在报价及实际采购时,优先选用乙方的产品,优先与乙方进行供货结算与支付。
3、乙方应及时把有关项目信息提供给甲方,定期与甲方进行交流、沟通,利用自身的社会资源协助甲方承接项目。
4、乙方以最优惠的价格、最优质的服务向甲方提供最优质的产品。
四、供货约定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甲方确认的供货商供货范围内的产品,甲方不接受未经甲方确认备案的乙方生产或销售的其他产品。
2、甲方向乙方订货方式只有购销合同和订购单两种方式,对于这两种以外的订货(如口头通知、邮件)甲方将不予认可。
3、本约定为甲、乙双方合作的原则约定,具体供应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时间、交货地点以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或订购单为准。
4、在协议期内,甲方预计采购乙方货物及服务的总额约 万元。
5、供货价格:
(1)双方就供货价格按照以下第 约定:
①按照具体项目的用量和项目的特殊性确定,同一项目的所有订货、价格水平保持一致。
②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所有或常用产品的报价或报价计算公式或对外牌价,经甲方计算、确认后,以确认后的价格为基础价格
a、单个项目采购金额(以折扣前价格计算)在 万元以下,按基础价格的 %供货、结算。
b、单个项目采购金额(以折扣前价格计算)在 万元以上,按照基础价格的 %供货、结算。
c、单个项目在实际订货时,可以根据项目的的特殊情况,双方商谈特别的优惠幅度。
d、□基础价格为固定价,有效期为 ;
□基础价格为浮动价,以基础价格确认时产品主要原材料 的市场平均价格( 元/吨)为基础,当主要原材料价格每变动□± %,□± 元/吨,基础价格增加或下调 %。
e、如甲方发现乙方供货结算价格高于乙方同档次竞争对手的价格,甲方有权把本协议生效后以及发现此问题三个月内已发生的所有采购合同和订购单的货物按甲方调查到的价格重新结算。同时,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基础价格,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甲方另行安排供货商,本协议提前终止。
f、基础价格调整,乙方必须提前3天主动通知甲方。甲方可以重新比价后,与乙方协商调整供货价格,协商后的供货按双方协商的新基础价格结算,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若经甲方市场调查发现,市场价格降低乙方没有主动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把当年度已发生的所有采购合同和订购单的货物按甲方调查到价格的80%重新结算。同时,甲、乙双方协商调整供货价格,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提前终止。
③
(2)若因双方工作疏忽,出现双方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及订购单上的价格高于本条(1)款约定的价格,甲方可以在双方对账时提出更正。
(3)乙方保证供给甲方的产品价格不高于乙方供给其他公司的价格,若经甲方市场调查发现,乙方供给甲方的价格高于乙方供给其他公司的价格,甲方有权把本协议期限内已发生的所有采购合同和订购单的货物按甲方调查到的价格重新结算。同时,甲、乙双方协商调整供货价格,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提前终止。
(4)在协议期内,甲方采购乙方货物或服务的总额(以实际结算价格和送货数量计算)达到 万元,乙方给予甲方采购总额 %的优惠返利,返利以货款或货物(不开票)的形式支付。
(5)产品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产品费、机械费、货品包装费、装卸运输费、管理费、利润及全过程中保险费用、税金等。如乙方包装品需要回收,费用则由乙方负责。
6、供货质量
(1) 乙方保证按采购合同或订购单供给甲方的所有产品都是质优全新合格产品,符合中国国家最新规范并执行的相关质量安全与环保及消防的技术标准;规格配置和性能,满足工程的设计及业主的技术要求,并保证通过验收。按使用工程的当地政府要求,若需进场检验的产品,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本协议所指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是: 。
(3) 乙方在甲方收货检验前,无偿向甲方提供有关质量技术标准文件及检验手段。
(4) 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型号规格供货,并按本协议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产品出厂前的检验和试验;在交货时,必须无偿向甲方提供该产品的质保证明。
(5) 在产品使用前、使用中或保修期间,甲方或业主、监理对产品的内在质量提出疑问时,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把产品送有关部门检验鉴定。若确属产品质量问题,则检验、鉴定费由乙方负责,同时由乙方负责更换的一切费用。若非产品质量问题,则检验、鉴定费由提出方负责。甲方收货时对产品的外观检查或开箱清点,不能免除乙方对产品内在质量的责任。
(6) 乙方售后承诺:工程竣工验收后起计 个月内,乙方对所供产品实行质量“三包”(包退、包换、包修);如因产品质量影响正常使用,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及免费更换;经鉴定,如对产品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更换,配件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乙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故障,确保使用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