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服务合同范文(精选33篇)
的简历,甲方已从其他渠道获取,甲方需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简历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如超过3个工作日未书面通知乙方,则该劳动者为乙方推荐。
2.4 乙方提供的劳动者的简历应包括劳动者的以下信息:
1) 姓名;
2) 身份证号码:
3) 教育背景;
4) 工作经历;
5) 薪资要求;
6) 婚姻状况;
7) 健康状况;
8) 其他甲方书面职位需求中要求的信息;
2.5 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所推荐的劳动者,自其推荐之日起 个月内,均被视为“乙方推荐”,在此期限内,甲方或其关联方与推荐的劳动者发生任何劳动关系,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2.6 乙方负责对劳动者做背景调查的同时,甲方也有义务对劳动者的资格、身体状况及相关能力进行调查并组织面试,以确认劳动者符合甲方的职位需求。
2.7 甲方或其关联方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正式入职工作后,甲方应及时将入职通知书及其相关文件的复印件转交给乙方,以备留档查看之用。
第三条 费用
3.1 乙方推荐成功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代理招聘服务费,代理招聘服务费标准为 。
3.2 服务费以人民币结算,结算方式为月结,每月5日前,双方书面确认上一个月乙方推荐成功的劳动者人数,并由乙方开具合法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且核对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个月服务费。
3.3 本合同项下,乙方用于接收服务费的账户为:
收款人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3.4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推荐劳动者不成功的,其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5 除前述约定的服务费外,乙方不得请求甲方或劳动者支付任何费用、经济补偿、赔偿或其它类似性质之要求。
第四条 保证期
4.1 由乙方推荐成功的劳动者,自该劳动者正式开始职位之日起 日之内,如发生因劳动者原因而导致劳动关系终止,乙方将不收取甲方的招聘服务费;自该劳动者正式开始职位之日起 日至 日内发生因劳动者原因而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乙方按照代理招聘服务费标准的50%收取服务费;自该劳动者正式开始职位超过 日的,乙方按照代理招聘服务费标准的100%收取服务费。
4.2 如有出现上述劳动关系终止且甲方已经全额支付代理招聘服务费的情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劳动关系终止书面证明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额收取的费用按照上述的约定全部或者部分返还甲方。
第五条 保密及知识产权
5.1 乙方承诺对本合同履行中接触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除法律或行政法规另有明确规定外,乙方在本合同及合同终止后的2年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第三方披露甲方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
5.2 任一方保证提供用于招聘的说明、设计等资料(包括不限于文字、图片、商标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否则,因此给对方带来的任何损失,均应由该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3 乙方应尊重甲方的商标和品牌的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复制甲方的商标、标志、特有形象,且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的活动。
第六条 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6.1 乙方有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1) 提供虚假信息;
2) 隐瞒与订立或履行甲方与劳动者间的劳动合同的重要事实;
3) 引诱、唆使劳动者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
6.2 甲方有以下情形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1) 无正当理由迟延支付服务费,超过三个月的;
6.3 任一方因另一方而违约遭受的实际损失,违约方应当予以足额赔偿。因严重违约致使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另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当月服务费总额的贰倍。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
7.1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8.1 甲方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其他条款
9.1 本合同的名称仅具提示作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各条款内容确定。
9.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9.4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处)
甲方:
授权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人:
精选服务合同范文 篇14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根据员工与企业共同生存、共同发展的理念,现就甲方对乙方进行培训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1条培训情况
1.1培训性质为专业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为:。
1.2培训期限:预计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实际培训时间为准。
1.3培训地点:
第2条培训费用
2.1甲乙双方确认: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材料费、课本费、食宿费、交通费、培训期间生活补助等项目,合计人民币元。
2.2培训费用负担方式为:甲方负担。
第3条培训期间工资待遇
3.1双方同意培训期间工资待遇按下列种方式处理:
3.1.1原工资待遇不变。
3.1.2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待遇:
(1)生活补助:
(2)其它福利待遇:
(3)其它:
(4)培训期间原工资待遇停发。
3.1.3其它:培训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与岗位工资,其它奖金、补贴等不再发放。
3.2培训期间甲方向乙方额外支付的生活补助等计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之培训费用中。
第4条培训要求
4.1乙方保证在培训期间努力学习,取得优异成绩,保证拿到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4.2乙方承诺,在培训期间及培训均应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以不亚于正常工作时的态度和纪律参加培训,并遵守培训机构的纪律。如有违反,均视为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5条服务期
5.1甲乙双方确定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为:培训结束。
5.2服务期的结束时间为下列第种:
(1)至年月日止;
(2)至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期满时止。
当服务期的结束时间后于劳动合同期满时间时,甲方可以选择将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服务期满,也可以选择放弃服务期的权利,劳动合同按原期限终止。
5.3培训结束后,乙方将按下列第种条件上岗:
(1)不低于培训结束前的待遇,同时按甲方的正常工资调整制度,优先获得上调薪酬的机会;
(2)不低于如下待遇:。
如双方另有协议,按另行签订协议执行。
第6条违约责任
6.1服务期届满前,无论何种原因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服务期届满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出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仍应支付违约金: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3违约金金额为培训费用金额,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未履行服务期与全部服务期的比例进行分摊。
6.4如发生乙方违约事宜,在付清违约金后,甲方将相关培训证书返还于乙方,并办理其它离职手续。否则甲方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乙方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6.5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培训不能正常完成,无法实现培训目的的,甲方有权停止培训,并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已经为乙方支付的全部培训费用。
第7条其它
7.1培训开始前,甲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协议,此时本协议不发生效力。
7.2甲乙双方之间如为非劳动关系,本合同关于服务期、违约责任等条款效力不受影响。
7.3此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