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精选26篇)
(3)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照20xx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文件组成综合单价后(材料价格除外)总价下浮10%计取。
(4)对变更后不使用的材料,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所有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包括甲方或乙方提出的更换或增减材料品种、档次、数量等变更。下同),在发生时,甲方书面确认,其变更签证价款,均在竣工结算时一并结算。
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费用,应客观真实、签字齐全,否则在工程结算中不予确认。
5. 材料价格在投标报价时已有的,按投标时材料单价计价,不作调整;投标报价时没有的材料,按招标人认质认价。
6.措施费包干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除外),结算时不作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的计取按川建发【20xx】107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7.规费按20xx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核定标准计取。
8.风险包干系数为3%(风险包干系数的含义详招标文件商务评分表备注第2条)。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支付工程预付款和竣工结算,每日按应付款千分之三的金额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2)因甲方原因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竣工结算款,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工程质量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乙方每日按应付款千分之三的金额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乙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图纸或质量验收规范,乙方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改建。返工、改建造成工程延期,乙方每日按应付款千分之三的金额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乙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因乙方原因发生的质量事故、工程事故、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违反文明施工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应对装修施工工程安全方面的责任负责,甲方不承担由于乙方不安全施工而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如发生安全方面的事故,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投保
乙方在现场所有施工人员、机具的相关保险及第三方责任险、工程一切险由乙方承担,报入总价。
十三、其他
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篇22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挥甲方的宏观调控职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并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方的优势,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双方本着诚挚合作、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承揽装饰装修工程等有关事宜,特签订本合作协议。
一、合作基础
甲方是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并具有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工程设计、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能力的综合性建筑企业,具有良好的品牌效应和较强的管理水平;乙方有有效的信息、广泛的社会资源和一定的施工管理能力;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进行强强联合、互利双赢。
二、合作方式
乙方负责以甲方工程项目部名义对外从事装饰工程信息跟踪、前期运作、招投标到实施等全过程的施工项目的业务拓展、承揽和施工工作,以及办理装饰工程施工所需的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工程承揽或中标后,乙方以甲方名义进行项目经理部的筹建和施工项目管理,并以自身作为其权利义务的载体,对所承揽及施工的装饰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和其他一切活动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仅按本协议的约定对双方合作工程项目进行监控管理。
乙方若需甲方派驻项目经理、施工员、预算员、质量和安全员等人员协助装饰工程项目的合同、财务、质量、安全、施工工艺、工期、进度、文明施工等,则甲方委派人员的薪酬由乙方承担,薪酬标准为项目经理 元/月/人(也可折算成日工资),施工员、预算员、质量和安全员 元/月/人。甲方委派人员的薪酬由甲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取。
三、经营和管理模式
1、乙方承揽、施工的装饰工程项目可由乙方采取灵活的经营策略和管理模式,但总体管理方式不能与甲方的管理原则相违背,同时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
2、乙方作为甲方下属机构,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对所承揽、施工的装饰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经营成果承担责任;甲方仅对装饰工程项目的合同、财务、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和管理。乙方在经营中必须遵守甲方的整体经营方针和政策,不得损坏甲方的市场形象。
3、乙方应向甲方上交工程结算总造价 %的管理费(不含税金及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交纳的各种基金和规费),税金按开票金额的 %进行计取,可由甲方或业主代收代缴,政府要求交纳的各种基金和规费及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企业所得税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上述管理费和税金由甲方从每笔应收工程款中按比例扣取。
4、乙方每承揽、施工一项装饰工程时,在施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供与业主方签订的装饰装修合同。
5、乙方作为甲方下属机构,须向甲方交纳质量安全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万元(¥ 元);在本协议签订后,一次性缴纳。其退还程序如下:
5.1、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前,乙方未发生质量及安全事故、遭业主索赔事件、其他违约事件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三天内,无息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5.2、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前,乙方若发生质量及安全事故导致甲方被相关部门罚款或批评、公司遭业主索赔、乙方遭业主投诉影响公司形象、违约事件导致公司损失等事件的,乙方除了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及费用外,甲方将按照事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额和负面影响程度扣减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从乙方的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5.3、乙方在装饰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遇到资金周转困难或应急资金的,可向甲方书面申请启用保证金里的部分金额(不超过 万元),但甲方在此后的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一次性扣回,以保证有 万元的保证金。
6、装饰工程项目的资金必须从甲方财务走账。所有工程资金必须先入甲方账户,甲方在收取本协议约定的管理费、委派人员的工资和甲方代垫价款后拨付至由乙方银行账户。甲方收到业主方支付的工程款,根据本条约定应收取的费用后在3天内拨付给乙方。如乙方未经甲方账户擅自以外部账户收款,则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擅自收取款额30%的违约金。
7、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关于对农民工工资结算与支付的规定,不得拖欠民工工资。乙方的一切费用支出应按甲方财务管理的规定进行归集核算、收集并保管合法的原始凭证,乙方的财务工作必须符合甲方财务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定期对其进行财务检查和过程审计。
8、装饰项目承揽或中标后,乙方为方便其业务开展,可刻制一枚项目专用章,但需经甲方总经理书面同意。该项目专用章由甲方派专人管理,仅限于中标装饰工程项目与业主及监理之间的文件往来使用。乙方可以以自身的名义自行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工程分包、材料购租、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并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同时报甲方工程部备案;也可以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上述合同。但乙方不得擅自以“ 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签订与装饰项目无关的其他协议或进行其他商务活动,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业主招标文件规定的必须以甲方名义签订对外分包(含劳务分包)的合同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