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专利合同(通用33篇)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是指各方承担技术保密义务的内容,保密的地域范围和保密的起止时间、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五、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
是指使用非专利技术的地域范围和具体方式。
六、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八、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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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或姓名) │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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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代表人 │(签章) │ 委托代理人 │ (签章) ┃
┃ ├────────┼─────┴────────────┴───────┨
┃受│ 联系人 │ (签章) ┃
┃ ├────────┼──────────────────────────┨
┃托│住所(通讯地址)│ ┃
┃ ├────────┼────────┬───────────┬─────┨
┃人│ 电话 │ │ 电挂 │ ┃
┃ ├────────┼────────┴───────────┴─────┨
┃ │ 开户银行 │ ┃
┃ ├────────┼────────┬───────────┬─────┨
┃ │ 帐号 │ │ 邮政编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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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或姓名) │ (签章) ┃
┃ ├────────┼─────┬───────────┬────────┨
┃ │ 法定代表人 │(签章) │ 委托代理人 │ (签章) ┃
┃ ├────────┼─────┴───────────┴────────┨
┃让│ 联系人 │ (签章) ┃
┃ ├────────┼──────────────────────────┨
┃与│住所(通讯地址)│ ┃
┃ ├────────┼──────────┬───────┬───────┨
┃人│ 电话 │ │ 电挂 │ ┃
┃ ├────────┼──────────┴───────┴───────┨
┃ │ 开户银行 │ ┃
┃ ├────────┼──────────┬───────┬───────┨
┃ │ 帐号 │ │ 邮政编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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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名称 │ (公章) ┃
┃ │ │ 年 月 日┃
┃ ├────────┼─────┬──────────┬─────────┨
┃ │ 法定代表人 │(签章) │ 委托代理人 │ (签章) ┃
┃中├────────┼─────┴──────────┴─────────┨
┃ │ 联系人 │ (签章) ┃
┃介├────────┼──────────────────────────┨
┃ │住所(通讯地址)│ ┃
┃人├────────┼──────────┬────────┬──────┨
┃ │ 电话 │ │ 电挂 │ ┃
┃ ├────────┼──────────┴────────┴──────┨
┃ │ 开户银行 │ ┃
┃ ├────────┼──────────┬────────┬──────┨
┃ │ 帐号 │ │ 邮政编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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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票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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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
┃ ┃
┃ ┃
┃ 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 ┃
┃ 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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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让专利合同 篇13
项目名称:
受让方(甲方):
让与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 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 本合同书适用于让与人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使用权和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三、 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受让人或共同让与人。
四、 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 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
受让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让与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技术转让专利合同 篇14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 总公司和 厂为一方(以下简称甲方)
以 公司为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订_技术转让及合作生产合同,合同条件如下
第一章 定义
1.“合同产品”系指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 立式弯板机。
2.“考核产品”:系指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并按附件5规定进行考核验收的由甲方制造的第一台合同产品。
第二章 合同内容及范围
1.由乙方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和维修使用的技术,合同产品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