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研发入股合作协议(精选34篇)
二、合作范围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 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 以便互相促进。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 % 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 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
签定地:
签定时间: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
签定地:
签定时间:
技术研发入股合作协议 篇26
甲方(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__________餐饮品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营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第三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
乙方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齐,汇到_______________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双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合伙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四条?财务管理
1、统一财务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须经另一方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字确认方可凭票实报实销;私事费用、私人开支、其它股东或股东代表不知情的公事相关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公事报销、进、销、存、所有相关业务收入、支出费用做帐必须凭原始单据、凭证方可报销,以备股东随时查阅。
2、有关本餐厅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动用,必须经双方最高直接股东协商决定同意并签字认可方可有效执行。
3、如本餐厅经营盈利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分红。
4、如本餐厅发展需要、或融资新增股东必须经原创股东协商签字方可执行,有关本餐厅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动用必须经过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大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通过决议,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处理。
5、股东管理者代表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6、共同投资人可以对股东管理者代表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7、?在管理现金及备用金时,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共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