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精选33篇)
建设用地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发展地方经济,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于___年11月5日前将位于__市__镇__村十组、十一组、十二组约_亩土地、_亩河塘出租给乙方从事生猪养殖生产经营;
二、乙方第一年按__元/亩的价格缴纳土地租金,以后每年土地租金在上一年度土地租金基数上递增3%,河塘租金按_元/年的不变价格缴纳;
三、乙方于每年_月_日前提前缴纳下一年度的租金;
四、租赁期限暂定十二年,即自___年_月_日起至___年_月_日止;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双方另行协商,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五、在经营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和地方性规章,并接受甲方的监督,自行投资,自担风险,自负盈亏,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转包渔利,经营期满后的地上物由乙方自行清除,乙方于___年11月1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三万元土地复垦保证金;
六、乙方在经营期间应享受的政府补助奖励资金由乙方自行享有,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助奖励资金;
七、乙方用工必须优先安排用地区域内的村民,甲方为乙方协调与相关部门、群众的关系,提供社会治安等社会性服务;
八、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合同规定区域内土地、河塘的,乙方应当无条件服从;
九、一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通知对方;
十、合同生效后,如一方违约,需向对方缴纳_元/亩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并由中共__市__镇__村总支部委员会鉴证,报__市__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鉴证单位、备案部门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签字)
建设用地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政府对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抚州市的拥有完全产权的占地面积平方米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用于仓储。
二、本仓储用地年租金为 元/年。租金于每年初按年以现金支付。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规定价格收费。
四、仓储用地租赁期为:二十年,从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_月__日(以公历计算)。
五、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仓储用地的土地费、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
六、在承租期间,乙方不得改变仓储用地用途。
七、甲方保证该仓储用地无产权纠纷;甲方应保证仓储用地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八、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确实履行本合同。如甲方提前收回仓储用地自用,必须赔偿乙方所有的损失;甲方不能保证乙方行使该租赁土地使用权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乙方前期投入的土地规整、厂房、办公房的费用及搬迁费用。
九、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期满后,该土地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承租优先权;如该土地出售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购买优先权。
十一、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二、本合同连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附件:土地产权证明复印件。
甲方:
乙方:
建设用地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水平收入水平,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辖区所属基本农田出租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土地面积:共计_________亩。
二、土地租赁价格:按每年人民币_________元/亩(按12个月计算)。
三、租赁期限:土地租赁期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若乙方种植物尚未成熟(或销售),甲方允许乙方延期_________个月,并按延期的实际时间及面积支付租金(如延期需在租期满前半年进行沟通)。
四、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后开始支付第一年租金,下一年的当日再支付下年租金,逐年支付。
五、农业基础使用及处置:甲方现有基础设施应无偿提供乙方使用,乙方应妥善管理和维修好现有设施。合同期满后,土地承租前原有不动产按现状无条件移交给甲方,由乙方出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排灌设施),应无偿转让给甲方;由乙方出资建设的办公、仓储、加工及保护地生产设施,由乙方于合同结束前自行处置。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要求在界,在标准图纸上标明。耕地上的残留物及树木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应全力维护投资者即乙方的治安环境,把乙方列入辖区内重点保护单位。若出现破坏治安环境的行为,甲方应组织力量协调解决。
3、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水、电、供暖等的相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方与水、电、供暖的供方协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聘用种植基地管理人员及劳动力时,在同等待遇条件下,甲方管理人员及劳动力有权优先录用。
5、甲方必须保证租赁给乙方的土地,不存在任何经济和合同纠纷;合同签订之前该地块存在的有关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期缴纳承租耕地租金,不得拖欠。
2、乙方所使用的水利设施和水源,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排涝或抽水抗旱的,乙方只付自用的电费,享受和当地村民相同待遇。
3、承租期内,乙方生产用电费用自理,甲方负责做好协调工作。
4、乙方在承租耕地面积范围内兴建临时性建筑物时,不得妨碍交通和公共设施的使用,同时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5、承租期内,乙方有权无偿使用甲方境内所有交通道路,乙方有权根据经营所需调整排灌、临时道路设施,但不得损害甲方土地资源和其他利益。
6、乙方在承租地块期间必须保证地块良好的耕作特性。
7、甲方应同意乙方在租地范围内搭建临时工人住宿、办公、仓库、冷库、加工厂,储水池,安装自动喷灌、排水、道路等基础设施。
8、严禁甲方村民进入承包破坏种植物和基础设施、偷窃其它财务。否则每次处罚违禁村民人民币1000元整,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
9、严禁甲方村民禽畜进入承包地,若有禽畜在承包地中毒死亡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若有村民禽畜破坏植物的,甲方应协调赔偿。
八、如遇政策性调整或国家征地等出资意见。
如租赁期间内因政策、国家建设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终止合同,应对及处理方案为:
1、租金按实际时间时限结算。
2、甲方流转之前所有基础设施、流转期间政府投入建设的所有设施所得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只付给乙方申报项目的正常费用。乙方在流转期间出资建设的临时设施、保护地生产设施及资产所得补偿全额归乙方所有。
3、清苗补偿。合同期间内征用的租赁地块所得青苗补偿费由乙方所有。
4、土地补偿费所得补偿费由甲方所有。
九、享受国家及地方政策扶助的界定。乙方在合同期间内享有国家及地方项目建设资金,其它各项优惠政策归乙方享有。
十、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一、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恪守不得违反,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出租土地,每延期一天处违约金 元。
3、双方约定,如果某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应承担租金总额1 %的违约金。
十二、合同变更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