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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JSF--2024--1401)(通用31篇)

2024-07-04 20:44:51合同范本打印
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JSF--2024--1401)(通用31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第一部分特别告知本合同文本是根据《_____》、《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旅行社委托的第三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视同旅行社违约,旅行社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担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

  3、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5、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6、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

  合计: 元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横县旅游局监督、投诉电话:

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JSF--2024--1401) 篇19

  甲方(旅游者):

  乙方(组团旅行社):

  第一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出发日期 ,具体集合时间 ,集合地点 。

  (二)结束日期 ,解散地点 。

  (三)旅游线路 。

  (四)本次行程游览景点共 个: 。

  (五)本次行程舱位安排:特等舱 人。一等舱 人。二等舱 人,其中上铺 人,下铺 人。三等舱,其中上铺 人,下铺 。其它舱位 人,其中上铺 人,下铺 人。

  第二条 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一)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二)保险产品名称:

  (三)保险金额:

  (四)保险费:

  第三条 旅游费用与支付

  (一)旅游费用(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代收费:游船票 元;景区门票 元;

  保险费 元;其 它 元。

  2、综合服务费(按代收费总额的 收取) 元。

  3、旅游费用总额(代收费+综合服务费) 元。

  大写: 。

  4、旅游费用总额不含用餐、索道、缆车及游船上的其他费用。

  (二)费用的支付

  1、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 。

  2、旅游费用支付的时间 。

  第四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一)旅行社最低成团人数: ;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二)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组团社延期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       旅行社出团。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合同选填项空间不够,可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三)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协商一致,可列入补充条款。

  旅游者签字(盖章): 组团旅行社签字(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JSF--2024--1401) 篇2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国内旅游合同,参加国内旅游活动的内地居民或者团体。

  3、国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2)合同约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购物场所,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国内旅游团队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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