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人员保密协议(精选34篇)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经或即将披露有关_________的资料,这些过去、现在或后来披露给接受方的资料以下称为披露方的“产权资料”。
1.对披露方披露的产权资料,接受方在此同意:
(1)严守产权资料机密,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保护该产权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机密材料所采用的措施);
(2)不泄露任何产权资料或源自于产权资料的任何资料给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内部评估其与披露方的关系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产权资料;
(4)不复制或颠倒设计该产权资料。接受方应争取其接受产权资料或能接触产权资料的雇员、代理、和分包商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或类似的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2.未准予任何权利或许可的条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披露后________年以后的任何资料,也不适用于接受方能说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资料:
(1)已经或正在变成(不是通过接受方或其会员、代理、咨询单位或雇员的不正确作为或不作为而导致变成的)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披露方收到资料之前已经拥有或熟知的资料,除非接受方非法占有该资料;
(3)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给他的资料;
(4)未使用披露方的产权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资料。只要接受方采取勤勉合理的努力来减少泄密且允许披露方寻求保护令,接受方可以应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资料。
3.任何时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产权资料和文件、或包含该产权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给披露方。如果该产权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中,则应销毁或删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协议。
(1)并不要求披露任何产权资料;
(2)并不需要披露方进行任何交易或发生任何关系。
5.接受方进一步承认并同意,对于提供给接受方或其顾问的产权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个主管、官员、雇员、代理或顾问现在或将来均没有进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证,并且现在或将来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接受方应自己负责评估该产权资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享受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业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7.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7.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7.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9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0 其他
本协议—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
披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技术人员保密协议 篇9
乙方:
甲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制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产品或其他技术成果,相关的技术及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不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产品或其他技术成果,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
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
第三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嘱咐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第四条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甲方有对第三方保密义务的技术资料或其他商业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离职之后三年之内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资料和其他商业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技术资料和其他商业信息的义务,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包含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费用,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后另外支付保密费。
离职三年内不得在其他单位从事与甲方产品或项目类似的工作。
第六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第七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
第九条
乙方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技术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工作笔记、工作报告、信件(含电子邮件)、传真、移动磁盘、电脑、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以上所属资料、信息载体带出工作单位,而无论这些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不得将属于乙方的任何信息载体带入工作环境之内。
否者按泄密论处。
第十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辞退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涉密范围包括:技术发明、设计思想、科研成果、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客户名单、行销计划、供货合同,等其他商业秘密。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第一次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时间为任职时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自动辞职。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甲方所在辖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律程序解决。
第十四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其年收入10倍的违约金;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或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与劳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乙方签字:甲方印章:
身份证号:负责人签字:
家庭地址:单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