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聘用合同书(中学教师)(精选35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二十条 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六、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一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给予多发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未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未经甲方同意强行终止合同,乙方需向甲方赔偿违约金壹仟元。并赔偿甲方为乙方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
七、争议处理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八、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教师聘用合同书(中学教师) 篇6
教 师 聘 用 合 同 书
甲方:育才托教辅导中心
乙方:
为明确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下列协议:
第一条 甲方聘任乙方为育才托教辅导中心的教师,聘用期限为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条 薪酬、福利待遇
(一)乙方薪酬由以下几项构成:
1、基本工资,1000元/月(至少带8名学生,由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日支付);
2、提成奖金,根据所开发生源数,按100元/人计算;
3、全勤奖100元/月(本月能正常完成教学任务);
4、工龄工资,工作每满半年,工资增加50元/月;5、其它奖金(见奖惩制度)。
(二)病事假按月工资的平均值扣除;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以请假一次,请假两次及两次以上的,当月工资按10元/次扣除。
(三)甲方提供食宿。
(四)甲方不承担其它如医疗、养老、生育等方面的待遇。
第三条 工作要求和职责
(一)乙方根据甲方安排,负责辅导学生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力求达到提高成绩的目的,并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价值观教育;遵守托教中心的管理制度,对学生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禁止任何体罚和人格侮辱。
(二)乙方应管理好所带班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作业、吃饭、午休、教室卫生等)。
(三)在教学过程中如遇难以应对的意外情况,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
第四条 奖惩制度
(一)当月辅导工作无任何失误,奖励100元;每月失误指标=所带学生人数,超出一次罚款20元。
(二)工作成绩受家长、学校老师肯定,且有具体事例,奖励50元。
(三)学生考试(期中、期末)成绩有进步,按20元/人进行奖励。
(四)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者,奖励100元。
(五)因工作失误造成生源流失,按100元/人予以罚款。
第五条 保密和竞业限制
(一)乙方工作期间应保守甲方业务秘密,不得向外界特别是同业竞争对手泄露内部资料和学生个人信息。
(二)乙方承诺不私自招揽与辅导中心工作相关联的业务,或者在竞争对手单位从事兼职;不私自将辅导班学生领回家中,或转入其他场所进行辅导;不利用从甲方所获取的客户资源另行开办托教机构,或于离职后2年内占用甲方市场从事同类业务。如乙方上述行为造成甲方生源流失,甲方有权减扣乙方工资,并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执行。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如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则按本条第(二)项执行。
(二)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因身体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终止或变更合同,但应提供相关证明;
3、其它个人原因。
乙方解除合同,非紧急情形(如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应提前30~60天通知甲方。待岗位交接完成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及各项财务事宜。若乙方擅自脱岗造成甲方损失,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1000元。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有下列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目标,经考核不合格的;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3、因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工作纪律、缺乏师德修养而给甲方造成利益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
4、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的。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充分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教师聘用合同书(中学教师) 篇7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据国家和本市教育部门有关法规、规定,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任用合同书并共同履行如下条款:
一、聘用单位聘用受聘人员为_________学校教师,从事_________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聘用期限为一个学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在聘用合同期内,受聘人员享受我校教师一切待遇,聘用合同一经解除,即终止聘用期内的一切待遇。
三、聘用期内,受聘人员按照聘用单位制定的岗位职责履行义务,完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目标。
四、受聘人员在聘期内不得到其它学校应聘,否则视为自行终止合同。聘用合同期满,根据考核情况和被聘教师个人意愿,可以在原聘用单位续签合同。
五、聘用合同期内,受聘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目标,给学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2、不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安排的;
3、严重失职,对学校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不能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违反工作纪律或其它规章制度,品行不端,师德修养差经教育仍不改正,在校内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5、学期考核不合格的;
6、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7、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仍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8、受聘人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以上的;
六、薪酬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基本工资为人民币_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基本工资为人民币_____元/月。每月 日(每月15日)为当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合同期满不续聘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的三个工作日以内发放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2、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3、在合同期内甲方根据国家社会发展水平和工作需要,可以调整乙方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