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品代加工合同书(通用34篇)
一、项目内容
产品品种及规格:,如若加工其它产品,涉及到相应的条款标准,则双方另行协商制定。
二、合同期限及变更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此期间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不能满足双方需求时,双方可经协商后修改合同条款或者终止合同。若甲方提出继续合作,乙方应优先考虑合作事宜,经双方同意续签,作为本合同有效文本。
三、加工量、加工费
1、加工量:在乙方核定设备产能范围内,具体数量以甲方实际订单为准;每次订单单品不少于吨。
2、加工费:瓶元/件不含税价;包括设备清洗消毒所用双氧水、酸、碱、油墨、热熔胶、润滑油、工艺用水、胶带、化验费用、装卸车费用、动力费用以及人工费用。
3、标签损耗标准0.1%,纸箱损耗标准0.5%,双方每月盘点库存包材,超出标准部分由乙方承担,可从加工费中扣除。
四、原辅材料、原材料采购及标准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的产品所需原辅料由乙方采购。乙方所采购的原辅材料质量按国标执行,其它原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应安全标准或有关规定要求。
五、生产要求和质量保证
1、原辅材料用量:严格执行配方用量。
2、加工过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控制程序:配方由乙方提供,乙方严格按配方工艺标准进行加工,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配方要求,确保产品口感一致。
3、品保和品控:
3.1乙方应具有良好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3.2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及甲方提供的采样规则。对于成品,乙方需保证一定的存储量待检或按照甲方生产调度计划生产,存储条件需符合甲方要求。
3.3乙方应具有符合生产要求的保温室,保温室采样量由甲方监控清点。
3.4若甲方需卫生主管机构检验报告时,乙方需送检并提供检验报告单。
3.5甲方采购的外包装物,外箱、标签到达乙方公司仓库后,由乙方检验合格后开始使用,在甲方外包装物、外箱、标签试机出现不合格时乙方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由甲方确认后更换合格的外包装物进行生产。(本着合作共赢双方互惠互利试机外包装物外箱、标签甲方承担,内辅料、玻璃瓶、配套的瓶盖、胶帽乙方承担)。
3.6因乙方生产过程控制不严,造成甲方产品不合格因此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在保质期(12个月、保质期以生产日期为准)内出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追究相应赔偿责任。
六、费用结算及开票方式
甲方在下达生产计划后、生产前预付20%原材料费用给乙方,乙方收到货款后及时准备生产安排。甲方付清剩余全额货款后提货。
七、交货方式
1、乙方按甲方每月提交的计划生产量组织生产,在当班结束后,清点实际数量办理成品入库手续(只指数量入库)。
2、甲方在提交给乙方组织计划产量、产品同时,应提供生产批号,以便立即编排生产。
3、交货地点:在乙方成品仓库,乙方同意代加工产品在经检验合格之日起60天内免费存放在乙方成品库内(节假日需提前备货)。
4、乙方在接到生产通知单后,作好生产准备,如因特殊情况,提前告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5、保温试验合格后(7天),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向甲方出具产品检验结果报告单后,方可将产品交付给甲方。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生产计划以甲方书面订单为准,订单应至少在加工前7天下达。
2、甲方有权派驻有关监督管理人员对产品的生产、入库及发货数量进行管理。
3、在生产甲方产品期间,甲方派驻人员有权对生产过程全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4、甲方负责组织合格成品的及时发运。
5、甲方的产品如涉及知识产权、商标纠纷等问题,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与乙方无关。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积极组织协调安排生产,并组织厂内人员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2、根据甲方提供的生产计划,负责及时组织生产并负责质量控制,出库前产品由乙方负责保管。
3、乙方负责仓库交货,在保管过程中出现破损而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产品出厂后的运输过程中出现破损由甲方负责。
4、乙方按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及产品检验,并依据质量标准,向甲方出具成品质量检验报告单。
5、乙方为甲方生产加工的产品的原辅材料及出库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无权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及含有甲方标识的材料。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期付款或未按约定足额付款,乙方有权不予生产。
2、生产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时,乙方应积极组织协调修理,如造成成品或半成品不合格,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原辅材料的损失。
3、成品超出60日未提货,乙方已及时通知甲方,若甲方仍未及时提货,乙方将按每天3元/吨收取库房占用费。
4、若乙方擅自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及含有甲方标识的材料,甲方将有权追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其它
1、本合同在实际履行中若发生纠纷,可协商处理,协商不能达成共识,可依《合同法》有关规定向提出加工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乙方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地址:
甲方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属品代加工合同书 篇26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
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
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挪做他用。
第三条服装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甲方提供的样衣或乙方按照甲方的生产工艺单制作的产前样执行,产前样仍需要修改的,以产前样和双方签字的修改意见作为验收的依据。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图片)、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第五条服装交付
1、交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服装验收:甲方派跟单员到乙方工厂跟进产品工艺,生产进度。对甲方跟单员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改正。定单完成后,甲方对货物进行全面验收:1、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2、验收方式:产品按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3、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
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7、对于乙方返修后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验收标准再次检验,对于再次检验,
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处理,并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中扣除不合格产品的成本价格。
第七条报酬结算
1、付款期限:甲方应于货物验收无误后,付清合同总货款的90%;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方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2、乙方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