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精选30篇)
(4)系统验收合格后,乙方免费提供一年的应用系统非数据结构改变的功能改进性维护及长期免费纠错性服务。
第四条 研究开发计划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15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开发、项目实施和项目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后进行三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后由甲方组织项目最终验收。
(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拖延签署合同,以下开发计划中的时间应往后顺延)
第五条 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
本项目的总投资(即总费用)包括了研究开发、实施经费、报酬、一年服务期系统维护费、乙方人员差旅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
(¥ , , .00元)。
乙方须在甲方办理付款手续之前五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由于乙方提供材料不及时、不真实而影响甲方办理付款手续,乙方负全责。
1、支付安排
(1)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总金额40%的.支付手续,即人民币 元整(¥ , , .00元);
(2)需求说明书通过评审并获得签字确认之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总金额20%的支付手续,即人民币 元整(¥ , , .00元);
(3)主要采购的硬件设备和软件全部到货,并通过验收签字确认之后,十个工
作日内办理合同总金额10%的支付手续,即人民币 元整(¥ , , .00元);
(4)系统开发完成交付使用后,系统试运行期间运行正常,达到用户要求并通过甲方组织的合同验收之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总金额20%的支付手续,即人民币 元整(¥ , , .00元);
(5)系统试运行三个月,使用正常并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三个月内,办理总金额10%的合同支付手续,即人民币 元整(¥ , , .00元)。
2、付款时间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的要求,本合同付款方式采用政府直接支付方式,因此,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将支付文件送达广州市财政局相关部门,甲方的付款义务应视为履行完毕。
第六条 履行期限、地点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在广州市履行。
第七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系统开发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系统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开发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上述露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完成开发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系统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第八条 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甲方在系统投入使用后,有关本系统上新业务的有偿开发,乙方可以继续为甲方提供技术开发服务。
本合同规定的免费技术维护期满后,进入有偿技术支持期。甲方在上述的维护期结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乙方签订有偿技术支持合同,确定有偿技术支持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支持的方式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