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开发合同 合集(通用32篇)
2.合理地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研究开发人员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范围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精打细算,并应注意及时向委托方通报经费支出情况,接受委托方监督。
3.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研究开发方提交的成果,必须真实、正确、充分、完整,以保证委托方实际应用该成果。
4.为委托方提供技术资料和具体技术指导,帮助委托方掌握应用研究开发成果。
合作开发各方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1.合作各方当事人应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
2.合作各方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
3.合作各方当事人应配合完成研究工作。
4.保守技术情报和资料的秘密。
(一)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方。研究开发方取得专利权的,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研究开发方就其发明创造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的申请权。 技术开发合同
(二)合作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各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 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 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三)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方。
相关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章 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七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第二十八条 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二)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并完成协作事项;
(三)按照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研究开发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二)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
(三)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方掌握研究开发成果。
第二十九条 委托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研究开发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除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应当返还全部或者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三十条 合作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合作开发各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
(二)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
(三)与其他各方协作配合。
第三十一条 合作开发各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三十二条 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原则是:
(一)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方。研究开发方取得专利权的,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研究开发方就其发明创造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的申请
权。
(二)合作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
利属于合作开发各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
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 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 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三)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方。
技术开发合同 合集 篇8
委托方(甲方):
开发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为使双方在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清晰的阐述和有效的保护,特此签订本软件开发协议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合同的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产管理和竞租信息管理的业务,开发基于大型数据库SQL SERVER20_的>应用软件。
2、乙方负责完成软件系统的开发、安装和调试。
3、甲方负责应用系统建设的原始资料的收集及整理工作,以及应用系统建设所需的软硬件和网络运行环境,乙方给予协助指导。
4、乙方负责培训甲方有关人员,培训工作内容包括:系统软件的使用操作和日常维护。
二、软件应达到的技术要求、
1、乙方开发的>应满足甲方的日常业务工作需要,达到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系统软件功能说明书上所述的功能要求(软件功能说明书见附页)。
2、能提供灵活的综合查询工具,方便生成各种报表。
3、能够进行远程管理和维护。
三、软件开发计划和时间进度、
整个系统的建设在3个月内完成,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甲方应派专人负责这项目的协调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1、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甲乙双方相互配合,在目前乙方的>基础上,完成甲方的关于资产信息竞租管理的需求调查,并完成资产信息竞租管理部分的软件功能说明书的定稿。
2、在20天内,乙方上门安装调试软件,先完成资产租赁信息管理这部分的调试运行工作。
3、在30天内,资产租赁信息管理部分的能正常运行和培训工作。
4、在40天内,在资产租赁信息的基础上,进行竞租管理部分的调试。
5、在60天内,资产竞租信息管理部分的正常运行和培训工作。
6、整个系统完成,可以正常运行。
四、合同项目的.开发费用和结算方式:
1、经甲乙双友好协商,合同项目资产信息及竞租管理系统软件开发以及后期维护费用为人民币(大写):伍佰零伍万元整。
2、乙方到甲方进行安装或维护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由甲方负责支付。
3、付款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项目金额的定金,即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
(2)软件项目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合同项目尾款,即人币(大写):贰佰肆拾万元整。
(3)转账入乙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账户号:
开户支行:
4、如要系统有修改,价格另行协商。
五、软件验收的标准和方式:
1、验收组织: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组织验收、
2、验收项目:
(1)安装验收
(2)系统验收
3、验收方式:
(1)安装验收:采用测试验收方式,在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系统的修改及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试运行后,双方通过书面签字确认验收。
(2)系统运行:系统运行正常,功能达到双方认可的>的要求。
(3)双方通过书面签字确认验收。
4、验收标准:双方签字认可的>。
六、约定事项:
本软件的版权为乙方所有,不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使用,以及进行解密或其它非法操作,否则乙方将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