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作合同集锦(通用34篇)
(一)甲方:
1、违反本合同第X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
2、违反本合同第X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
1、违反本合同第X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
2、违反本合同第X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
第十九条 后续改进
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有权利用本合同项目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合同标的技术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
2、属于实质性的重大改进和发展,专利申请权归改进方,改进方应优先向对方以优惠价格许可使用;
3、于原有基础上较小的改进,双方免费互相提供使用;
4、对于合同技术的改进,改进方申请专利,另一方应该对改进技术保密,并无权擅自向他人转让该技术,也无权申请专利;
5、双方共同对合作技术作出重大改进,专利申请归双方共有;
6、双方共同改进的未申请专利的一般技术成果,需由双方另定协议来处理使用权和收益分享的问题。
第二十条 项目联系人
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名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第二十二条 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