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作的协议书(精选31篇)
技术合作的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诚信、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将其所有的餐饮店与乙方进行合作,即交由乙进行全权经营管理的相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本着整合彼此优势资源,利益共享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欢餐饮店全权交给乙方进行经营管理。所有经营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经营出现盈利时,乙方享有约定的盈利份额。
二、合同期从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为表示双方合作的诚意,充分保障乙方能正常营运,甲方应交给乙方经营流
动资金¥__________元,保证正常的经营运作。
三、合作的方式:
1. 甲方拥有合家欢餐饮店所有权,全权交由乙方进行经营管理,包括人事管理权、物料进购、出品管理、策划及对外宣传推广等营运管理权。
2. 店内所有资产(含用具、餐具等)将交给乙方支配、使用。
3. 利润分成:合作期内盈利按7:3分成,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每月15日前结算并进行分配.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对门店拥有归属权,对外名誉权。是工商及税务机关所登记的所有人及责任人。所有相关经营活动所需的证照由甲方负责。
2、 甲方有权了解和知晓合作过程中的经营情况,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及意见,乙方应重视甲方的建议和意见。
3、 甲方对餐厅的财务收支有知情权。甲方委派财务监督人员,对财务收支情况时行监管。
4、 甲方不直接参与餐厅的经营管理事务,充分信任乙方能力;如有好的建议及意见可以向乙方单独提出。
5、 甲方有义务支持乙方的所有经营行为,充分保障乙方正确合理经营活。不参与餐厅的人事、进货、宣传推广的具体行为。
6、 按国家法律准时足额的将员工的工资、社保及相关员工福利待遇交给乙方支付给员工。
7、 甲方应按时承担餐厅的所有经营费用(含人工、租金、水电费、工商税务等相关经营费用),避免由此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享有盈利应得的份额。
2、 乙方对餐厅享有绝对的经营管理权,包括:经营策划、人事管理、出品、物料采购等。
3、 工作人员由乙方聘任;所有人员由乙方进行培训、管理及调配。
4、 乙方保证在正式合作后起6个月内将餐厅经营业绩达到盈利状态。
5、 乙方将诚信、用心的做好经营管理活动,尽快将餐厅达到盈利状态。
6、 乙方将诚信经营,如因乙方不当行为给餐厅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合作正式开始后在6个月内如没有达到盈利状态,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合,双方进行财务清算后,甲方接手所有管理权,乙方即退出管理。
七、如出现盈利,将提取利润的`10%作为经营管理基金后按7:3分成,以每月15日结算并分配完毕。经营管理基金由乙方负责保管、管理,用于改善餐厅员工福利之用途,合作期满没有用完的将按7:3分成处理(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
八、下列情况由甲方承担责任:
1、 合同期内如果出现劳资纠纷或工伤事故的。
2、 合作期内非乙方及员工原因所发生的食物中毒的。
3、 因经营过程中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或诉讼的。
4、 员工非故意行为造成损失的。
十、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否则应赔偿乙方由此发生人工等相关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作出一切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合同的终止:
1、 双方不续约的前提下,合同期满将自动终止。
2、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3、合作期进行6个月内如未能达到盈利状态,甲方在付清员工工资并经双方清算后,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
4、 如遇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政府行为、战争、暴动等自然灾害或政局动荡之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实现的。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提交当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技术合作的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鉴于:
一、甲方出于对餐饮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增强责任感,以拓展市场,发展业务,经餐饮股东会、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以让渡部分干股(分红权)的方式作为对乙方的激励措施;
三、乙方经甲方聘请,愿意担任甲方名誉董事,愿意与甲方订立本协议;
四、甲、乙方双方确认本协议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同意认真履行本协议的各项约定。
据上,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资恪守:
一、乙方为甲方聘用的名誉董事,乙方的待遇及职权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名誉董事,不享有基本工资,但可以按其业务开拓的业务收入提取业务提成,业务提成按其开拓业务收入的10%提取。
(二)甲方同意让渡干股给乙方,即甲方可让渡其依法所享有的餐饮分红权给乙方。乙方的干股比例为10%,即乙方可以获得餐饮年度之净利润的10%。乙方的权限仅限于此,其作为干股持有人并非餐饮法意义的股东,不享有餐饮法或餐饮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不承担餐饮法或餐饮章程所规定的股东义务。乙方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持有的餐饮干股(分红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等。
(三)乙方的职权、职责
得由餐饮另行规定。
二、乙方必需在一个年度内能够实现净利润及销售业务指标达到,乙方方享有干股的分红权,否则乙方对该干股不享有分红权。
(一)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或餐饮所制定颁布的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损害餐饮利益的或者构成违纪、违法或被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的,乙方不享有本协议约定之干股(分红权):
1、未在任职范围内行使权利,滥用职权;
2、未经餐饮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批准,同本餐饮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3、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餐饮同类的业务或从事损害餐饮利益的活动;
5、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或者未经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批准,接受与餐饮交易有关的佣金;
6、侵占餐饮财产;
7、挪用资金或者将餐饮资金借贷给他人。
8、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泄露属于餐饮的商业机密或者未经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同意,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餐饮机密信息;
9、未经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批准,以餐饮资产为自己或者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债务担保;
10、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餐饮利益。
(二)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餐饮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三)乙方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三、本协议所约定之干股(分红权)以餐饮章程规定之年度决算日(每年的 12月31日)为准,在协议期间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结算盈利与分红。
四、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双方均无异议,可以另行订立新的协议。
六、关于劳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仅代表双方的合作关系,并不代表甲方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不具有劳动法律关系。
七、如不是乙方的'原因造成该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仍按该协议的约定给予乙方实际履行期间的分红权。
八、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二)餐饮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