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9范文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投标合同(精选30篇)

2024-04-16 22:24:14合同范本打印
建设工程投标合同(精选30篇)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2)设计变更;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可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套相应的定额计算,无定额可套的,双方协商定价。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按以下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若本合同施工期间钢材、水泥、砖、砂、碎石由于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比20__年第4期《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公布价格相差±5%以上时,可以进行调整,调整方法:钢材、水泥、砖、砂、碎石高(低)出5%部分×竣工图实际消耗量,该部分费用列入税前独立费。

  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引起的价格调整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方法: 基础完成付合同价的15%(30万元),每完成一层主体付合同价的15%(¥30万元),装饰工程完成付合同价的10%(¥20万元),余下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造价经荔浦县审计局审定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扣出质量保证金)。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1)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应在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28天内审批完毕并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计人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

  (3)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在验收合格后14天内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验收合格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4)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

  (5)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应在转移占有工程后7天内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转移占有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主要包括合同、工程量计算书、结算书、变更设计通知单、签证单、竣工图),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初审后交荔浦县审计局终审,工程最终结算造价以荔浦县审计局审定为准。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28天支付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7天内 。

  14.4.2 最终结清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算支付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算申请单后7天内完成支付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壹年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工程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总造价的3%,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按通用条款16.1.1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按通用条款16.2.1。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按通用条款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为施工现场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

  20. 争议解决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荔浦县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荔浦县 人民法院起诉。

  发包人(公章):   承包人(公章): 

  地 址:  地 址:荔浦县荔桂路223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7215316

  传 真: 传 真:7215316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荔浦县教育局

  承包人(全称): 广西富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荔浦县修仁镇三诰小学综合楼工程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承包人施工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五 年;

  3.装修工程为 两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两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两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两 年;

  三、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1、保修费为工程竣工结算造价的3%,保修金由发包方在应付款中扣除,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之日起计算,满壹年无质量缺陷或承包人已将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予以修复后,发包人将余下保修金一次性(无息)退回承包方;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