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勘察计协议(精选33篇)
3、 如未经验收,甲方自行搬入家具或居住,则视为验收合格。
4、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验证,经验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符合合同约定和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 室内环境质量 乙方与甲方共同做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年____月____日发布实施)的建筑装饰材料。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根据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和建设部年____月____日联合发布实施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进行室内环境的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检测费用根据建设部建办质17号文件精神,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属装修装饰工程最后一个环节,应列入工程预算中,检测结不合格,双方应分析原因,明确责任,责任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治理费用。
6、 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和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并另签补充合同。
六、工期延误
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签字,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 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 因乙方责任未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造成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七、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联系电话及其职责等通知乙方。
八、违约责任
1、 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会付给对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进行补偿。如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过另一方法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 甲方责任:
(1)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材料、设备,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误工机械台班的实际损失。
(2)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的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3)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
(4) 甲方未按约定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
(5)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要求乙方拆除原有建筑结构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4、 乙方责任
(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 乙方擅自折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等,如有损坏,应予赔偿。
(4)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它约定事项
1、 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清除和材料搬运,甲方可委托乙方负责,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钥匙各1把,交乙方保箮,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安装好后交付甲方使用。 十
一、附则
1、 双方另有约定,可签订补充合同。
2、 本合同(包括附表)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3、 本合同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非法转包。
5、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
经办人:_________ 电话或手机:___________
电话或手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设勘察计协议 篇21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方式: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方式: 债务人:
(以下简称“丙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方式:
1。________年____月日,本合同乙方与丙方签订的编号为
的《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详见附件
1)。
2。 甲方自愿以其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担保丙方按期履行付款义务。 经平等协商,各方就抵押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主债权
1。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主合同约定 _________ 。
二、抵押物
1.坐落位置:_________区_________街路_________号(详见附件2《抵押物清单》)。
2.用途:_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__。
3.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
4.已完成部分:层数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 竣工时间:
6.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出让划拨
使用年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7.证件(详见附件3—
7):
(1)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4)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 (
5)开工许可证号: (
6)预售销售许可证号:
8。其他:
【配套、装修等】
三、抵押物价值及抵押率
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作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
—,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四、担保范围
1。抵押物的担保范围为主债权、违约金和实现主债权的费用(仲裁、诉讼费用、差旅费、律师费等等)。
五、抵押登记
1。各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抵押登记申请及相关资料:
2。乙方应于抵押权消灭后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关送达撤销抵押登记的通知,协助甲方办理撤销登记手续。
3。各方应当协力提供登记所需文件、资料等。
(1)甲方:
(2)乙方:
(3)丙方:
4。因抵押登记和撤销登记所发生的费用,由各方依据国家及登记机关的规定承担;无相关规定的,由各方承担各自的费用。
六、抵押物的使用与处分
1。抵押物由甲方占有、使用,全部收益归甲方所有。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出售抵押物,但是丙方提前清偿债务或另行提供担保的除外。
3。抵押物灭失的,丙方应当另行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乙方可以就因抵押物灭失而取得的赔偿行使物上代位权。
七、行使抵押权的条件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
(1)主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丙方未依约支付合同价款的;
(2)丙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2。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主债务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