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农产品种植)(精选35篇)
元,时间:
③其它方式: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技术服务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民法典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培训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民法典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中介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民法典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 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 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三)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①:本合同书标有※号的条款按填写说明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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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或姓名)| (签章)|
| |-------|----------------------|
|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委|-------|----------------------|
|托| 联系人 | (签章) |
|方|-------|----------------------|
|(| 住 所 | |
|甲|(通讯地址) | |
|方|-------|----------------------|
|)| 电话 | | 电挂 | |
| |-------|----------------------|
| | 开户银行 | |
| |-------|----------------------|
| | 帐号 | |邮政编码| |
|-|-------|----------------------|
| |名称(或姓名)| (签章)|
| |-------|----------------------|
| |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服|-------|----------------------|
|务| 联系人 | (签章) |
技术服务合同(农产品种植) 篇9
一、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是技术市场的主要经营方式和范围。是指拥有技术的一方为另一方解决某一特定技术问题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如进行非常规性的计算、设计、测量、分析、安装、调试,以及提供技术信息、改进工艺流程、进行技术诊断、检验检测等服务。
二、技术服务合同中技术服务方式
1、信息服务
技术服务组织应与有代表性的用户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及时取得用户对产品的各种意见和要求,指导用户正确使用和保养产品。
2、安装调试服务
根据用户要求在现场或安装地点(或指导用户)进行产品的安装调试工作。
3、维修服务
维修服务一般分为定期与不定期两类,定期技术维修是按产品维修计划和服务项目所规定的维修类别进行的服务工作。不定期维修是指产品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偶然事故而需要提供的维修服务。
4、供应服务
向用户提供产品的有关备品配件和易损件。
5、检测服务
为使产品能按设计规定有效运转所进行的'测试、检查、监控工作,以及所需要的专用仪器仪表装置。由于检测服务的工作量日益繁重,各种专用仪表也日益增多,检测服务趋向于建立各种综合性或专业性的测试中心。
6、技术文献服务
向用户提供产品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以及易损件、备件设计资料等有关技术文件。
7、培训服务
为用户培训操作和维修人员。培训内容主要是讲解产品工作原理,帮助用户掌握操作技术和维护保养常识等,有时还可在产品的模拟器或实物上进行实际的操作训练。
技术服务合同(农产品种植) 篇10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为公司及 项目的企业运营及相关广告推广(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提供顾问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 定义
1.1 本合同中
a) “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双方根据合同第7条所作的任何书面变更的内容。本 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c) “ 咨询服务”指附件二(详见附件)
2)中订立的咨询服务内容,以及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附 加咨询服务。
d)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和数据电文(包括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 本合同中的“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2 本合同中的各标题仅作为参考之用,不得从任何意义上影响本合同的涵义或其解释。 甲方与乙方订立的合同条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备忘录、谈判、信函、会议纪要或讨论等书面或非书面的文件、承诺均为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组成本合同的文件资料之间出现含混不明、或相互冲突的,以合同附件为准,但双方根据本合同第7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双方最近达成的版本为准。
4、 禁止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转让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权利,也不得减少和豁免其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义务。
5、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项条件完成之后即时生效:
5.1 经合同双方共同签署;
5.2 甲方依照附件一(详见附件
1)中的规定将预付款付至乙方的银行帐户。
6、 开始咨询服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时开始咨询服务工作。
7、 合同变更 双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弃,都必须书面进行,且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8、 合同终止
8.1 如不可抗力条件持续超过三十天,双方均可向对方发出通知书,然后终止本合同。
8.2 本合同的期满或终止均不应损害或影响合同中任何一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外,其有效期应持续至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时为止。
10、 额外咨询服务 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额外咨询服务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当另签补充合同明确补充工作内容、成果提交时间、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用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等事宜。
1、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1 甲方应按附件三(详见附件
3)约定的内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所需的有关数据 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咨询成果的时间将相应顺延。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2 甲方变更委托咨询服务项目、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 方工作超出附件二(详见附件
2)定义的服务范围和期限时,双方应视当时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相应延期工作日,并根据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协商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