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模板汇总(精选30篇)
2、委派人员参与乙方项目相关技术的开发。
3、免费取得乙方掌握的项目相关技术情报和资料并无偿使用合作期间乙方取得的项目相关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
4、对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验收并进行项目总结和验收(或鉴定)。
(四)乙方义务
1、负责运营发展可再生能源林的推广与实施种植,并投入土地、人力资源及经营管理等相应费用。
2、负责各试验树种的造林和每年的林地抚育、管理。
3、共同组建"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与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能源研发示范基地和教学实验基地",为林学院本科学生和研究生提供实习和科学实验方面的便利。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一)甲乙双方对在合作期间所获取对方的所有技术情报、资料、数据均有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引用、发表和向第三人提供。
(二)以上保密义务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合作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后,以上保密条款均继续有效,双方应继续承担以上保密义务。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一)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已方的风险,包括已方的经营风险、员工的工伤风险等。
(二)合作开发的科研项目风险双方共担。
六、知识产权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一)甲方在合作期间或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科研经费完成的技术成果、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双方共有,双方共同享有专利申请权。
(二)甲乙双方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双方共有的知识产权的,所取得的收益甲方占x%,乙方占x%。
七、报酬及支付方式
(一)乙方每年应向甲方提供科研经费 元,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拨款至甲方账户。
(二)甲方因履行本协议所需必要的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由乙方承担,费用标准按乙方经理待遇标准执行。
八、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
(二)因乙方发展战略方向和经营项目出现重大转变或经营出现严重困难,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三)甲方工作无法取得实质进展,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无效,合作已无实质意义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四)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当终止本协议。
九、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擅自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协议解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甲方并应退还乙方全部已拨付科研经费。
(二)任何一方违反约定的保密条款,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三)任何一方从事有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活动的,守约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并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甲方不尽职尽责,造成工作停滞、延误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当退还未使用的科研经费。
(五)甲方挪用或滥用科研经费,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并应当全额赔偿。
(六)乙方逾期拨付科研经费超过六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十、争议的解决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二)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一)项目规划和计划的制定、试验实施方案、科研课题的建立、科研经费及差旅费的管理与支出、办公场所及合作科研成果与相关知识产权的共享等重大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制定实施细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甲乙双方联合申报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或省市的科技项目和推广项目,共同推进企业的科技进步,实现互利双赢的目的,具体方案另定。
(三)甲乙双方通过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实现信息及时沟通和资源共享。
(四)甲乙双方各自员工的工资待遇各自负责。
(五)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委托)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开户名称: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
开户银行:
账号:
xx年 xx月 xx日
xx年 xx月 xx日
技术服务合同模板汇总 篇7
甲方:
乙方:
为了搞好我乡农业生产,创新基层水利服务方式,以钱养事,调动水利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水利技术服务行为,全面做好节水灌溉、人畜饮水、流域治理、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产、防汛抗旱技术指导等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合同标的
甲方将本乡的公益性水利水产技术服务发包给乙方,合同期为xx年元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公益性水利水产技术服务费按《xx乡水利公益性服务目标责任及考核细则》考评结果实行计算,得分分,服务费共计42xx元,其中项目支出38368元,物化投入xx833元。
二、公益性水利技术服务的内容
合同期内,乙方必须积极主动地开展下列服务:
(1)宣传贯彻《水法》、《渔业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河道采砂条例》、《水土保持条例》等涉水法律和各级关于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
(2)制定所在乡范围的水利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
(3)编制所在乡的水资源开发、配置和保护以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防洪等相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所在乡农业、工业、生活用水的计划制定协助节水、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等涉水事务管理;
(5)组织、指导乡水利工程建设施工。
(6)承担所在乡防汛抗旱技术指导工作,做好各类防汛预案的编制。
(7)组织指导所在乡范围内的水土保持;
(8)承担节水新技术、新措施的推广运用,发展节水灌溉,完成乡人民政府和县水利局下达的解决人畜饮水项目工程,推进实现人饮安全战略;
(9)水产技术推广应用。
(10)协助依法征收防汛费、水资源费等政策性费用;
(11)辖区内所属水库、排涝工程的.巡视及管理工作的指导;
(12)负责乡集镇供水,村镇供水和安全饮水管理的指导;
(13)完成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负责为乙方的公益性水利服务提供合同内的服务费保障及服务平台,如领导全乡(镇)干部职工、农民开展防汛抗旱工作,义务投入水利建设等。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开展公益性水利服务工作情况,并组织对乙方水利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由甲方实施,(按鹤峰县公益性水利服务考评细则执行),并按合同约定和考核情况及时支付乙方服务费。
3、乙方在合同期内注意安全生产,自行承担安全责任。业务上接受县水利局的指导和监督,必须挂牌上岗。
4、乙方要认真做好工作记录,以便甲方考核。
5、乙方必须上下联系,确保公益性水利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服务费的支付与考核结果挂钩,按得分比例进行支付,具体按《水利水产技术服务项目及项目支出价格表》执行。
2、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原则上按全县统一拨付时间执行,其中3%服务费在年终根据甲方对乙方的考核结果一次性支付。
五、奖惩及违约责任
1、乙方出色完成任务目标,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奖励,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因乙方工作失误、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扣除一定数额乃至全部的服务费,并将依法依规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当事人三年内不得被聘用从事公益性水利服务。
2、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中途单方不履行合同或不胜任工作、不履行合同规定的服务,均视为违约,要赔偿对方违约金3 元,并解除合同。
六、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及鉴证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代表方(签字)
乙 方:
代表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