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简易版(精选30篇)
4.双方同意,设备价款和加工费均以日元结算。
二 加工数量和加工费
乙方保证每年提供渔网加工数量在500吨以上,每年加工费收入不低于2.4亿日元,甲方保证每年提供加工上述500吨以上或相当于加工收入2.4亿日元以上渔网的生产力。从全套设备正常运转时起四个月做为试产和工人培训期,在此期间内的加工费,以双方同意暂定的产品方案中的加工价为基础,第一个月提高60%,第二月提高40%,第三个月提高25%,第四个月提高10%。上述增加的加工费由乙方负担。
试产培训期满后,应根据不同规格与生产的实际情况,参照双方初步议定的产品方案和加工价(详见附件三,渔网加工费一览表),双方另行议定加工费,以后半年议定一次。调整幅度以不超过10%为限。
三付款办法
1.设备、零配件和扩建厂房安装所需的钢材、管道及货车的价款为:CMT汕头6.09152亿日元(此数为原价扣除合作减价数36.037万日元,具体规格详见附件
一、二)。价款支付方式由甲方通过广州中国银行信用担保,在甲方每次收取的加工费中提取60%分期偿还,直至偿完为止,上述价款的银行利息由甲方负担,年利率为7.60%,利息以最后一批设备的装船提单日期起算。
2.加工费的支付由乙方在第一批渔网装运前15天将不可撤销的即期循环信用证开到甲方。
3.加工费凭汕头装船提单结汇。
四运、保费
乙方承担原料、辅料运抵汕头的运费、保险费;甲方负责将制成品运抵香港或日本,运保费由乙方承担。设备、原辅料、半成品及成品存放汕头期间的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五交货期
为使甲方正常生产,乙方须在甲方储备两个月的原、辅材料,正常生产所需的原辅料,以甲方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为使供料正常,甲方须把每月收到的、使用的以及月底库存的数量,在第二个月初通知乙方,为使乙方业务正常开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原辅料之日起一个月内按时、按质、按量将产品发运给乙方。若在执行中发生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承揽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留置完成的工作成果。
六次品处理和损耗率
产品损耗率和次品率双方应努力降低,尼龙复丝暂定为5%,尼龙单丝的损耗率,经试产期实践后,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试产期满后,若甲方因操作上的错误,次品和损耗超过合理的幅度,其超过部分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因原料质量不合要求造成次品过多,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试机所需的原辅料由乙方负担。
七技术交流
设备运抵汕头工厂后,乙方需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安装机器,调整机械和试机开动,直至机器正常运转,达到产品合格为止。上述工程技术人员在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对乙方提供有关生产上和技术上的秘密,甲方负责保守秘密。
甲乙方同意正式投产后,乙方派出技术工程人员驻厂进行技术上、生产管理上和品质检验上的指导,具体办法双方另行商定。乙方同意甲方在必要时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到乙方进行技术交流。
八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跟第三者达成同样的或类似的协议。协议期满后,若乙方提出要求,经双方同意可延长___年。乙方提出愿意与甲方长期合作,甲方表示赞赏,并希望乙方尽早提出建议书,以利进一步洽谈。
本协议正本四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存一份,以中文为准。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
中国___渔网线厂 日本国_____制网株式会社
中国轻工业品
进出口总公司:_____ 日本国_____产业株式会社
技术服务合同简易版 篇2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维修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技术服务内容
解决当前阿法拉伐换热器泄漏进行维修焊补,使阿法拉伐换热器达到甲方使用要求。
二、技术服务费用及支付
技术服务费(换热器维修费用)总计为26317.76元(含17%增值税)。技术服务结束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在两周内支付。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技术服务合同简易版 篇2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公安部《关于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有关旅馆业治安管理和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的要求;乙方拥有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及相应的硬件支持系统及服务;甲方对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采集及管理的需要。协议双方一致同意:
一、定义
1、旅业系统或系统指_________________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后台系统和前台系统。
2、后台系统指安装在市局中心系统内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管理系统公安局后台部分,其设备组成详见附件。
3、前台系统指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管理系统旅店前台部分,其设备组成详见附件。
4、软件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定义)。
5、软件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源程序清单;
b、不少于2份载有源程序和目标程序的磁盘;
c、系统说明书、技术报告(含功能、编制依据、计算方法、教学模型、框图等);
d、用户手册、使用说明;
e、测试报告。
6、系统联调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定义)。
7、_________市指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8、市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局。
9、市局中心系统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务地点
1、_________________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宾馆、饭店、旅馆和招待所等旅业单位。
2、_________________市公安局的有关单位。
三、服务内容
1、建立旅业系统公安后台系统。
2、在_________市范围内的各旅馆业单位建立前台系统,并联入市局网络中心,实现住宿登记信息的定时、实时传输。
3、对旅店数据录入人员和参与系统运行管理的公安干警的技术培训。
4、对系统进行日常运行维护。
四、费用收取
(一)前台系统费用
1、前台系统经费由各旅业单位自筹,甲方代乙方收取款项后统一存入乙方开设的专门帐户。
2、乙方的收费标准
(1)考虑_________市的实际情况,为扩大系统的推广应用,每套全部费用最高限价_________元人民币。
(2)每套总价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包括:a、硬件设备费;b、系统软件费;c、安装调试费等。
(3)每一旅业单位录入人员的操作培训费为最高每人不超过_________元人民币。
(4)每一旅业单位应支付的维修服务费由乙方与旅业单位商定,但应不低于_________元人民币每月,该维修服务费由甲方代乙方按年一次性收取。
3、甲方代乙方收取的款项,应存入乙方下列专项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后台费用
1、乙方自行支付市局中心系统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下属各分局和派出所所需设备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乙方与旅业单位签署之合同及其履约情况。
2、提出系统需求。
3、提供本条下述乙方所需的有关资料:
a、甲方现有技术力量和市局中心系统设备配置情况。
b、甲方辖区内使用前台系统的数量、安装计划、步骤、安装时间、旅业单位的详细资料(包括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所辖派出所)。
4、指派专人协助乙方开展工作,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5、组织干警进行系统应用的技术培训,协助乙方组织旅业单位录入操作人员培训。
6、组织系统联调的后台系统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