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2)(精选31篇)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帐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登记机关:__________(合同登记专用章)
登记编号:__________
登记日期: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技术服务合同(2) 篇2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日期:___________ 说明: 双方谨就甲方向乙方购买___________套装软件,配套服务产品以及配套外购品签订本合同。并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付款方式: 甲方于签约时,以支票或转账方式支付乙方价款总额的___________﹪为定金。 甲方须于乙方在交货后三天内,以支票或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剩余价款,即总额的___________﹪。
2.甲方不得对标的物实施销售、发行、转让、复制、出租、赠与、提供、抄袭、反汇编、破译及修改等任何侵权行为。合约所列的系统软件、工具软件及应用软件的一切著作权归属著作人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所有。
3.甲方应提供测试所需要的资料及硬件设备,并备妥磁盘、磁带、连续报表等消耗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有品的交货:乙方负责提供应用软件光盘一张及操作手册一套。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完全符合订购商品的规格,绝无灭失或减少其通常的效用。标的物的规格、数量如不符或有瑕疵,乙方同意于维护期间内修复或更换为无瑕疵的同样功能的产品。
2.外购品的交货:货到后,甲方应立即对货物的产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外观进行验收。如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买方应当立即签收,如发现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应在货到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否则,视为对乙方交付的外购产品验收合格。
3.使用权的转移:本订购单标的物的使用权,自乙方交付时转移于甲方;但前提条件是甲方已向乙方付清本订购单及相关附件所规定的全部款项,否则本订购单标的物的使用权依然属于乙方。
三、乙方的售后工作项目及说明
1.管理系统安装集成服务: 检查甲方的硬件及网络环境,确定其环境可顺利安装并执行神州数码___________管理软件后,安装甲方所购买的神州数码计算机管理应用套装软件及其配套与捆绑软件(如 数据库、远程遥控软件..等),并确认安装后的系统与甲方整体硬件及网络环境顺利兼容并可顺利执行。
2.管理系统实施服务: 系统参数设定、基本数据建立说明、编码原则说明、基本数据收集字段建议、b分阶原则说明、已完成的基本数据查核、依客户需求教导交易单据的操作作业、期初开账数据说明、期初余额录入教导、开账数据查核、期初开账数据报表查核、已完成的交易数据查核、管理报表运用建议、月结流程说明、客户问题释疑。
3.管理系统驻点培训服务: 培训所需电脑设备除讲师外,其余由客户提供。
4.管理系统上线服务: 系统功能疑难说明、用户操作问题解决、数据错误问题查核、协助基础数据遗漏或错误的检查、协助增加用户端的安装。
5.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时间,以双方共同约定的时间为准,但该服务时间必须为乙方正常工作时间(星期例假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工时(含交通时数) 8小时。交通时间纳入服务时间计费,服务时间内的食宿费用由甲方支付。
四、本合同的生效变更和取消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由甲方的定金兑现日起生效。
2.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如无不可抗力的理由要求变更或取消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订货时,则已付给乙方的定金不予退还。如该项标的物系乙方为甲方特别订购或制作者,则甲方在支付给乙方全额货款后,方可解约。
3.乙方于合同生效后如无不可抗力的理由未能依甲方所订购标的物的规格交货时,则应退还甲方已付予乙方的定金。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逾期付款,其应自超过约定期限第____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逾期所涉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违约金总额超过所涉金额的百分之十,乙方即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2.如甲方于合同生效后违反本订购单第一条第2款,则视为甲方根本性违约,甲方除承担根本性违约责任外(包括被取消套装软件的使用许可,返还套装软件及全部相关资料,并配合乙方删除、卸载已安装的套装软件等),还应另行按本订购单中套装软件价款总额的100倍向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还应补足差额。
3.如乙方逾期交货,其应自超过约定期限第____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所涉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违约金总额超过所涉金额的百分之十,甲方即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有权要求乙方退回已付款项。
六、争议解决 因本订购单所产生的一切争议,经双方协商不成的,应将该争议提交___________省仲裁委员会,按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技术服务合同(2) 篇29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名称:
(注:本参考格式可以应用于产品设计、工艺编制、测试分析、计算机程序编制、工程计算等辅助性技术服务活动)
第二条甲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
2.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通知后 天内、及时做出答复;
3.按约向乙方支付报酬 元,支付方式如下:
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 %;
合同履行完成后(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余额(注:双方可约定由乙方实报实销或包干使用等方式)
乙方开户银行帐户为
4.协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项:
第三条乙方的主要义务
1.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依照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通知委托方改进或者更换;
第四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各自提供的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承担保密义务:
保密期限为:
第五条技术成果收益归属
在履行本合同中,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乙方所有(注:当事人还可以有其他不同的约定)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逾期二个月不提供约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 %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支付报酬,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 %的违约金,逾期二个月不支付报酬或者违约金的,应当交还工作成果,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 %的违约金
3.甲方迟延接受工作成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 %的违约金和保管费逾期二个月不领取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权变卖、处理工作成果,从获得的收益中扣除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擅自不履行合同,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 %的违约金
2.未按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 的违约金
3.未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的,应当负责返工改进或如数补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4.在工作时间,发现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酌减或免收报酬;
5.在工作期间,发现委托方提供的物品有受损的危险,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6.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成果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人,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 %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