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个人合同(通用31篇)
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 ;
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______________ (一次或分期)地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
(2) ;
(3)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2、涉密人员范围: 。
3、保密期限: 。
4、泄密责任: 。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2、涉密人员范围: 。
3、保密期限: 。
4、泄密责任: 。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15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
2、 ;
3、 。
第七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第八条 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________(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双________(乙、双)方所有。
第九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条约定,应当 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条约定,应当 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条约定,应当 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________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
2、 ;
3、 。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 ;
3、 。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
2、 。
第十四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_______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订):
年 月 日
技术服务个人合同 篇22
甲方:X国XX公司法定地址:(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乙方:中国XX公司法定地址:(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第一条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国国境的签证和在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X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X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X国之日起到离开X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XX公司帐户,并按X国X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X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国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X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XX银行帐户。
第四条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到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返回,由甲方通过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饮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工作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
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
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十七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天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他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旅费和替换者来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项措施。
2.在XX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或骨灰运回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应遵守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员应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
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X年,从乙方人员到达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X年。期满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