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保密合同(精选32篇)
4.“离职补偿金”发放的比例:
1)已工作半年未到一年的,以最后工作日底薪的_________%补偿。
(技术)保密合同 篇23
甲方:北京 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因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期间对所知悉的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及商业秘密的保密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保密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对甲方的下列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保密义务:1、技术信息:包括录像带、计算机软件、数据库、产品设计、培训资料、教材、信息等等;2、经营信息:策划方案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销售渠道、进货渠道、采购材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等;3、管理信息:管理策略、管理制度(CI设计及管理资料)、公司投资、会议记录纪要、决议、文件等等;4、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5、其他商业秘密。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对第一条所列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1、不得打探与本职工作和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2、不得向他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3、不得利用上述秘密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或为其他有损甲方利益及商誉的活动提供上述商业秘密;4、乙方如果发现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商业秘密被泄露(包括因自己的过失被泄露),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否则,将承担进一步的法律、经济责任;5、乙方离开甲方公司后,应遵守竟业禁止的规则。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在三年内不在同类的产业中任职,更不能向同类产业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甲方的商业秘密与技术,亦不得有任何通过第三人的变相违约行为。
6、研发人员和各类技术人员对其经手或所知的技术资料,离开公司时不得有任何的私人保留行为,同时承担的保密责任不受期限限制,只要甲方还在利用该技术及本协议第一条所涉及的内容经营,乙方即负有保密责任。
第三条 保密期限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乙方从事甲方的工作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依法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1、如乙方违反承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的违约金为人民币 元。
2、如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的甲方经济损失(包括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超过乙方应交违约金数额,则甲方有权就超过部分继续追加赔偿。
3、如因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 可以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的书面同意。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保密合同 篇24
甲方(聘用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中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年内,不得组建、参与或就业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单位;
5.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6.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7.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8.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9.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将向甲方及时汇报,并以书面形式做出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10.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以致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
11.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三、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1.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
(1)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
2.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下列第 种:
(1)乙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 元;
(2)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