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承包经营合同(通用31篇)
第十七条 甲方应该保证在门店承包期间对乙方的正常供货和真实报价。
第十八条 甲方与乙方及其聘任的人员之间无任何劳动关系,也不承担乙方人员的任何工资及社保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内,享有门店的经营管理权,自负盈亏。
第二十条 乙方负责承担经营范围内的水电、物业和所有使用设施、设备的年检和保养等与经验相关的费用,并对经营中的安全、消防、卫生、税务等事项全权负责。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法用工,合法经营,按期如数缴纳各项税费。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不得将门店交由他人经营,也不得将门店转包给第三方,但是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经营同类行业,门店所销售的产品应该从甲方进行购买,不得销售其他品牌的产品。
第二十四条 门店销售资金由商场收取,乙方不得私下收取销售资金。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既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协议。在新的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依旧有效。
第二十六条 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店面,逾期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甲方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未依约向甲方支付承包费、门店租金等费用,逾期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违法违规经营,损害甲方商誉的行为或者将门店进行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乙方违约的,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违约方应该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第三十条 甲方未依约交付门店的,每天按照 元的标准向乙方赔偿损失,逾期 日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甲方另行支付违约金 元。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未依约向甲方支付承包费、门店租金、保证金等费用的,逾期一日按照应付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已收取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可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第三十二条 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已收取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可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第三十三条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门店的处罚或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且可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七、争议解决
第三十四条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均同意提交湛江仲裁委员会依其规则进行仲裁。本协议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不影响该仲裁条款的效力。
八、其他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协议终止。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保证在本合同下提交的通信地址、身份证及其它登记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如有变更,应在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未通知以本合同提交的通讯信息为准,送至本合同约定的通讯地址即视为送达。
第三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精品承包经营合同 篇5
租赁方(以下简称甲方):麻阳县石羊哨乡跃马寨村(下属一、二、三、四、五组)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麻阳华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曾垂好
为了促进本村脱贫致富,打造一个最美乡村观光旅游,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标的
甲方将麻阳苗族自治县石羊哨乡跃马寨村(下属一、二、三、四、五组村民签字为准名单附后)约5800亩地块(具体以林权证标示面积为准)及粮田约280亩(以村里档案或粮田证书为准)租赁给乙方从事农业开发、种植、养殖及观光旅游休闲项目。
二、租赁期限
租赁的地块所有权年限为3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计算。
三、租赁价格
1、租金为12元/亩/年,租金每10年在原基础上增加30%,以人民币支付,此价格为甲方未将林权证过户给乙方的地块;并提供林权证复印件给乙方。
2、租金为20元/亩/年,租金每10年在原基础上增加30%,以人民币支付,此价格为甲方将林权证过户给乙方的地块;1
3、协议租赁范围内的粮田按净用面积支付:200元/亩/年;有经济作物按每亩20元计算。
4、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地块在合同生效前有经济作物,该租赁地块的所有经济作物纳入乙方公司统一管理,收获权利归甲方所有。但不能荒废,荒废一年乙方有权开发不做任何补偿。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现金方式支付租金,支付的时间为:合同签订后支付租赁地块年总金额的5%,在地块租给乙方后,付清余下的95%。支付金额按合同对日一年一付(由乙方支付给村民委员会指定帐户,款项到期后由甲方开给乙方收款收据方可由甲方支付到人,并提供每户收款收据给乙方公司做帐保存)。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20xx年10月28日前将租赁承包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承包经营权租赁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租赁土地必须以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块范围为准,甲方不得更改认定的亩数、范围等。
2、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整改、组织生产、经营及产品处置权。
3、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4、乙方在未盈利的情况下,甲方允许乙方将此土地所有权转租给第三方,转租费用由乙方享受,但要通知甲方,按原合同办。
5、如遇国家对乙方本次租赁的地块进行征用,土地及开发前所留下原着物补偿金归转让方所有。地块上开发的.附着物及建筑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6、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甲方不同意继续租赁乙方,应于合同到期前三年书面告知乙方,同时在合同期满后,甲方应继续给予乙方充分的时间处置投资建筑物及其他,否则,甲方应以市场价格收购乙方投资建筑物及其他。
7、其他约定:在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跃马寨村级硬化公路设施时,不需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甲方及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生产经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硬化道路由乙方修理。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总租金的10%,且甲方还应向乙方赔偿乙方总投入资金的100%。
2、乙方在合同签字生效后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每年10月29日到11月29日付款,如延迟付款时间,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3、乙方在前三年开发后所留下的原作物及林木归甲方所有(注明:成林的大松木8公分以上不得砍伐),如阻碍乙方观光开发需砍伐,乙方应以市场价提高10%支付给甲方,甲方不得干涉。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乙双方提请当地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同意并经麻阳县石羊哨乡政府管理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备案单位各执一份,留存一份。
甲方村委会(签章):___________(下属村民签字名单附后)
村委会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备案方(乡镇签章):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精品承包经营合同 篇6
资产所有方:
(以下简称甲方) 资产经营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的轧花厂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