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项目施工合同(精选34篇)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基建项目施工合同 篇13
工程名称:
一、抹灰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凡不符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一律禁止高处作业。并严禁酒后高处作业。
3.严格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遵守高处作业规定,工具必须入袋,物件严禁高处抛掷。
4.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5.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方可使用。
6.多种施工机械和电源电器必须由持证人员操作,无证人员不得开机和接电,防止伤人。
7.在外脚手架下穿行要戴好安全帽,在高空危险处操作要系好安全带。
8.对脚手板不牢固之处和跷头板等应及时处理,要铺有足够的宽度,以保证手推车运灰浆时的安全。
9.脚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应分散堆放,不得超载。脚手板上不允许许多人集中在一起操作,一块脚手板上不得超过两人集中操作。禁止与其他工种垂直交叉作业。
10.砂浆机应有专人操作维修、保养,电器设备应绝缘良好并接地。
二、外墙面砖: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凡不符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一律禁止高处作业。并严禁酒后高处作业。
3.严格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遵守高处作业规定,工具必须入袋,物件严禁高处抛掷。
4.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违章操作后果自负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基建项目施工合同 篇1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确保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甲方将x镇x村土地整理占补项目发包给乙方承建。为不误农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经与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甲方根据荆土资批[x]号文件立项批复,建设规模总面积为公顷(折x亩)。工程内容由土地平整、田间道路、部分配套工程组成(具体详见工程量表)。
二、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项目资金投入、工程施工检查和新增耕地用于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规划设计图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湖北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验收办法及标准》规定的要求。
三、工程价款与付款方式
甲方对乙方实行包干投入,工程款总额人民币大写:(小写:x元)。资金以财政转移支付方式拨付,乙方在资金的使用上必须做到规范、安全、有效。
付款方式:
首期:
乙方工程施工队进场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总额的50%,作为项目实施的启动资金,由乙方专款用于该项目的土地开发整理。
二期:工程项目施工完工,经甲方初验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40%,余款10%待上级部门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事项
1、排水费实行包干,甲方付给乙方排水费元,乙方负责本项目全程排水。
2、乙方负责安全生产,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五、工期
总日历工期天。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代表(签字):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乙方:
代表(签字):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基建项目施工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一、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工程项目:
1、校园围墙墙体260米长、高2.5米(总面积650平方米)。墙体粉批白水泥,包工包料,每平方米6.5元。计价4225元。
2、厕所墙内外三面加教师住平房东面墙体,总长230米、高1.8米(总面积414平方米)。拆除墙体沙灰、粉水泥砂浆、批白水泥两遍,包工包料,每平方米20元。计价8280元。
3、教室内墙200平方米,墙体分批水晶腻子,1.5米高墙体再外批油漆,包工包料,每平方10元,计价20xx元。
4、学校西院墙修补、南北一致整平,包工料计价2300元。
四项总计价:16805元(壹万陆仟捌佰零伍元)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施工的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周内施工完毕。
2、可以向甲方提出必要的施工帮助:如提供工人住宿、在学校大伙自费就餐、学校有能力提供的工具。
3、须保质保量按时完工。
三、甲方权利义务
1、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
2、有权利对不合格的施工通知乙方返工。
3、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帮助给予支持。
四、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按预算要求施工,保质保量施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返工。
五、 付款方式
工程所需款项由乙方先垫资,完工甲方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款。
六、 安全责任
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签字)
年月日:
基建项目施工合同 篇16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天津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天津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
1.6 合同价款:本工程造价¥
金额大写:第二条 工程期限
2.1 全部工程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日开工。
2.2 全部工程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日竣工。
2.3 全部工程总日历天数
2.4 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三条 工期延误与工期奖罚
3.1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到来之前提前五天,向甲方书面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和理由。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书面答复乙方。甲方同意延期要求或三天内不予答复,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理由不充足,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3.2暂停施工。甲方代表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在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应及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时限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3.3 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3.3.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3.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3.3 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沙等需处理时。
3.3.4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供应材料,甲方未按时拨付工程款及甲方代表签认同意给予顺延的情况。
3.3.5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气飞行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五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4 工期奖罚。根据工期定额标准双方约定的工期完成日期,工程提前或延误的奖罚费用,双方应拟订如下条款: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清理场地,修复现场干道,保证运输畅通。
4.2 将施工所需水、电源、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双方商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3 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4.4甲方在开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