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项目合作合同范本(精选32篇)
居间项目合作合同范本 篇29
公益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凝聚更多的社会力量关注安全出行、防火防盗、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构建和谐社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以甲方合作单位的名义开展_____安全公益平台框架宣传推广投放工作。并且积极配合乙方的平台铺建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共同达成如下宣传合作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即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慈善宣传投放地点和位置
各小区、高校、加油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洗手间广告框,楼梯、走廊、食堂等宣传框。
三、慈善宣传投放内容
版面一:安全公益宣传画面。
版面二:甲方联系方式以及地址。
版面三:安全公益合作企业形象广告发布。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不需为乙方所开展的安全公益宣传推广投放工作支付任何费用;
2、甲方有权对乙方设计的宣传海报等资料提出修改意见,并经双方协商后更改;
3、甲方有权对乙方合作商进行审核;
4、甲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需要对乙方所开展的高校慈善宣传推广投放工作的组织实施进行监督、指导,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
5、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安全宣传资料,且其提供的资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甲方有义务在乙方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平台推广投放的全过程中积极配合,并提供合作证明以及其它便利条件。
五、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开发各大公共场所的安全公益宣传平台,全面宣传推广安全公益;
2、乙方负责安全公益宣传版面的免费设计、制作等,并确保在无广告投放的时候全部投放甲方的所有提供的安全公益信息宣传;
3、乙方须全面负责定期定点进行平台宣传投放以及维护更新;
4、乙方有权以甲方合作单位的名义开展平台宣传推广投放工作;
5、乙方须严格遵照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开展各项工作。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由协议签订地______符合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协议的效力
1、甲、乙双方就未尽事宜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内容与补充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补充协议没有规定的,仍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具有相应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在甲、乙双方履行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后自动失效。
3、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项目合作合同范本 篇3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正在就项目进行合作(以下简称“项目合作”);
2、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
3、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信息的定义【项目合作保密协议】
在合作过程中,本合同一方从合同另外一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的保密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6.经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项目终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权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项目合作保密协议】
三、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_________________
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2、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4、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披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
5、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该种情况发生时,接受方应立即向披露方发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说明。
6、双方均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7、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接受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
四、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
2、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项目合作保密协议】
3、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五、其他规定
1、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当事人各自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无效。
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
3、提供方无义务向接收方保证其所披露保密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也无义务承担所披露的信息所造成的任何特殊的、偶然的、后续的、间接的损害或损失,但该方应知所披露的保密信息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除外。
4、一方没有履行本协议的规定或没有行使协议项下的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并不构成该方将来履行该规定或其他规定、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的放弃。
5、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获得对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甲乙双方对协议终止前所披露的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六、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昆明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