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节性临时工劳动合同(通用33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_________个月。医疗期内待遇应当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企业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_________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后即终止执行,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要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3、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复工的;
(2)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
(4)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或参加社会招工考试已被录取的。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项规定的;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但因本条第3项2的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电费由乙方自负。房租按商品房标准收取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_________元;如乙方自行解决住房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_________元。
2、甲方自办食堂的,按饭菜成本收费,不办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费由甲方支付。甲方给乙方膳食补贴每月_________元。
3、甲方按国家规定,每月应给乙方各类补贴共_________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_________况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_________情况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6、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结算办法:_________。
7、其他需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违约金_________元,赔偿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因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十五日内向本企业劳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因开除,辞退违纪职工以及职工辞退,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可直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调解无效,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选择:_________。
1、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逢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季节性临时工劳动合同 篇24
甲方(用人单位)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重庆市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临聘人员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个月。本合同自____年___月___曰起至____年___月___曰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工作条件,同意到甲方单位从事幼教工作。并愿意接受甲方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必要的岗位调整。
第三条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应达到服从安排,完成教育教学各项任务的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教育培训
第四条乙方遵循甲方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甲方应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
第五条甲方应根据工作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等教育培训,提高乙方的综合素质。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乙方劳动报酬由甲方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确定,并由甲方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以货币形式支付。
第七条在合同期限内,乙方的劳动报酬以甲乙双方事先约定的为准,日后不得异议。
1、基本工资:每月560元。
2、“五险一金”补贴:每人每月390元。
3、班主任津贴:每月250元。
第八条期末结束时,经甲方考核,乙方若较好完成了所有工作,甲方按第七条奖励乙方一个月的劳动报酬。
五、社会保险
第九条甲方在合同期限内每月向乙方发放“五险一金”补贴,由乙方自行向有关单位办理缴纳“五险一金”。若“五险一金”未办理或漏缴,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劳动纪律
第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安全卫生、教育教学等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涉及前三条者,甲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或工作单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六)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
(七)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甲方根据情况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单位或工作地点,乙方拒绝配合的。
(九)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个人资料、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
(四)甲、乙方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五)乙方患职业病或患不适合此工作的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后,本合同可以终止。
九、特别约定
第十六条经甲方同意辞聘但未按规定按时交清公物与结清债权、债务的,甲方有权扣押乙方有关证件和扣发当月工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甲方出资培训的员工在合同期或规定的服务期内离(辞)职的,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支付培训费。
第十八条乙方因工作需要向甲方领取的教玩具及其他贵重物品在合同期满或离(辞)职时须交还用工单位,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工资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