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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洁居间服务合同(精选34篇)

2024-03-14 21:15:21合同范本打印
简洁居间服务合同(精选34篇) 甲方(出售方):___乙方(买受方):___丙方(居间方):北京怡然居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丙方居间服务下,甲乙双方于x年x月x日签订了编号为x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涉及房屋地址为:坐落在丰台区风荷曲....

  五、乙方有权委托业主在甲方承建项目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劳务工资内代扣居间费,并将居间费直接支付给甲方,乙方对此不持任何异议,且不视为业主违约逾期付款。

  六、无论合同名称或项目负责人发生变化,甲方付给乙方的劳务居间服务费必须遵约履行。

  七、本协议甲、乙双方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

  八、甲乙双方均应对本项目严格保密,如任何一方将本项目相关内容对任何人泄密,导致不能签订相关合同等不利因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泄密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与业主方签订了《施工合同》等工程文件,即视为甲方完成居间所有工作。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若产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委 托 人: 居 间 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简洁居间服务合同 篇24

  在甲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受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曾就买卖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下称“该房地产”),在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居间介绍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下称“该协议”),且甲方已经收受乙方支付的`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整(RMB40000)。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合意解除该协议,现就解除该协议事宜约定如下:

  一、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该协议。

  二、甲方应当于本解约协议签订后五日内自行或同意上海锐丰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若关于该房地产的房屋产权证________________保管的,则乙方同意__________将所保管的房屋产权证返还甲方。

  三、待各方履行完毕本解约协议上述款项后,甲乙双方就该房地产买卖事项再无其他争议,且互不追究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交上海锐丰,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简洁居间服务合同 篇25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总承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分包合同,取得施工权。

  1.2 “居间成功”是指完成甲方与总承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即视为乙方全部完成居间服务委托事项。甲方未签订专业分包合同以取得实质性施工权,则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前期的主要信息,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咨询服务,开展与总承包方有效的协调,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分包权。

  2.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基本信息真实可靠。在乙方促成甲方与总承包方见面沟通后,由甲方自行向总承包方咨询,乙方对其完整性、真实性等不具进一步核实义务,不承担连带责任,最终促成甲方能够如约进场进行实质性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居间服务不成功,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居间服务报酬。

  2.3乙方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为甲方协调争取并达成专业分包合同后,乙方仍有义务协助甲方协调好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关系(前提是甲方已经及时的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向乙方足额支付了相应的居间服务报酬。且如需乙方出差,其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协调。

  2.4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乙方具体开展的渠道、方式、人物、过程等细节,不必向甲方汇报沟通,不属于本合同履行之前提条件。

  三、甲方义务

  3.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所需的各类资金的筹措,并做好签订合同前所需的手续准备。

  3.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总包单位所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甲方履行专业分包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报酬。如遇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均不影响甲方对第3.2和3.3条的执行,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服务报酬不得索还。

  3.3.1 甲方将此工程予以转包、分包或与第三方公司/个人合作的;

  3.3.2 因甲方技术、资金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专业分包合同的;

  3.3.3 因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工程质量等问题,被业主方或总包方勒令停工、中止专业分包合同;

  3.3.4其它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停工、中止。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关于“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甲方完成签订该工程项目专业分包合同时,本合同立即生效。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服务费:

  4.1.1本项目居间服务报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 元(税后),作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服务报酬。

  4.1.2 本合同签字生效,甲方与总承包方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后,总承包方第一次支付甲方工程款的同时,一次性全部支付清乙方的间服务报酬 万元,特殊情况延迟支付不得超过3日。

  4.1.3 甲方支付乙方居间服务报酬时不需要居间人开具任何发票,具体账号、方式等,由乙方指定,甲方无条件服从。

  五、特别约定

  5.1甲方承诺向乙方、建设方及总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是可查询、可验证的。

  5.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服务报酬如需纳税,由甲方承担,乙方所得居间服务报酬为税后的合法资金,拥有永久性支配和使用权。

  5.3 甲方取得工程项目专业分包合同后,若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居间服务报酬,本合同自动转为甲方公司欠居间人居间服务报酬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居间服务报酬并按该笔费用总额加收滞纳金(2‰/日);按所欠居间服务报酬部分的二倍收取罚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5.4居间服务成功完成后,在工程建设期间,若建设方、总包方与甲方发生实施过程中一切执行纠纷或资金纠纷等,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由甲方全部承担。

  53.5 本居间合同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的无条件合同、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其他相关义务不相抵触,独立执行,不受甲方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人代表或股东而影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

  六、保密事项

  6.1 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的财务信息、技术专利、经营信息等,也包括乙方对居间服务报酬的支配权等。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密方承担一切后果。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6.2 保密期为五年。

  七、合同终止

  7.1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本工程项目专业分包合同由第三方获得,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 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7.3 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 争议解决方式

  8.1 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项

  9.1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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