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公司服务合同(精选30篇)
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应成立专门的项目服务小组,并指定项目代表,跟甲方进行日常沟通工作,具体负责工作指令的接受,项目的全程跟进等工作。
2、乙方应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与甲方沟通项目进行的相关情况,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主动提前像甲方索要项目所需的相关材料,并按照甲方确认的工作需求进行设计、制作、传播等业务。若因乙方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的定稿不一致,造成的损失及误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提供的设计稿应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乙方提供的设计引起第三方的法律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5、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有关款项,乙方保留暂停设计、制作、宣传等相关工作的权利,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本条内容依甲方所租用主机的类型而不同)
1、本合同所涉及的费用包括一次性费用。其涉及的金额一律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2、为了便于乙方尽快开展相关工作,本合同签字确定后,甲方即支付前三个月的初期传播服务费用_________元。初期传播服务结束后,每月底支付下个月的月度服务费用_________元。
第四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在服务期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可就续签文化传播服务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
3、在服务期届满后,若双方事实上仍在从事与本合同内容相同或相关的文化传播服务工作,在未能及时续签新的文化传播服务合同的情况下,双方的权利义务仍按照原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直至新的文化传播服务合同签订,或任何一方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终止合作为止。
第五条?合同中止及违约责任
1、任一方对本合同任一条款的违反,均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造成项目流产的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3、甲乙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业信誉受损,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关系,还可以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
4、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执行或只能部分执行,则乙方准备期间已按合同执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如因乙方原因,在活动进行期间出现重大问题,致使活动无_____常进行,则甲方不予支付本次活动的相关费用,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7、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本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责任限制
2、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者延误而给甲方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进行_____。
第八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遇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政府管制、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_____等。)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第九条?保密义务
任何一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并有义务尽快通知对方,并协助对方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如需修改,经双方协商后,可以增加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具公司服务合同 篇11
甲方(服务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客户):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编码:
为保护客户的通信权利,维护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经营权,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 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
(2) 有权选择享受其在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通信服务业务。
(3) 有权对本公司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4) 须在本公司规定的时限内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
(5) 申请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需要变更时,应在一周内来本公司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6) 应使用国家批准的已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7) 应配合本公司实施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8) 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固定电话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9) 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订固定电话服务协议。
2、 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
(2) 有权对固定电话的服务范围及功能做出调整,以确保固定电话的服务质量。
(3) 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对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回收,并进行再分配。
(4) 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暂停、终止或拒绝其申请办理其他固定电话服务项目。
(5) 为便于改善服务工作,及时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客户资料。
(6) 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固定电话服务。
(7) 在营业场所公布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方式,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8) 提供固定电话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免费向客户提供长途电话详细清单,并保留半年话费信息。
(9) 本公司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码簿上刊登资料,除非客户本人提出申请。
(10) 因固定电话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引起的固定电话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因本公司原因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至少应提前 日告知客户。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 日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二、 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 客户在缴清所有费用并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后,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 客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 本公司发现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不真实的;
(2) 未经本公司同意,客户擅自在已装的话机线路上装、移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或转让电话租用或擅自改变固定电话使用性质的;
(3) 有确切证据证明客户有经营情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已经丧失或可能丧失付费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4) 逾期 个月仍未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5) 登记使用超过一项固定电话服务的客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付其中任何一项有关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