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公司保安服务合同(通用30篇)
4、因乙方保安队员工作上疏忽或失职直接给学校造成了损失,如检查不严导致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并发生了盗窃、扰乱、群殴等事件;私自放进危险物品发生爆炸、中毒等事故;私自放走大件物品和贵重物品等,经查证属实,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六、 解决争议的办法: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 甲方的《保安工作处罚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就、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九、 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经济公司保安服务合同 篇16
甲方:
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保安服务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服务区域与期限
1、服务区域:
2、服务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进行工作指导和监督;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执勤方案和工作服务标准;
3、由于乙方人员进行保安服务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小区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突发事件时,乙方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甲方应协助
乙方会同政府部门妥善解决;
5、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
6、甲方各成员应自觉遵守和维护安全管理规定,配合乙方履行保卫职责;
7、甲方应按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工资费用;
2、乙方有权拒绝履行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服务要求;
3、乙方具体工作职责:
卫生方面: 保安方面:
4、乙方人员在执勤时发现治安、刑事案件或突发事件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
时报告甲方联系人。
第四条 工资及支付方式
工资为元/月,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上个月工资。
第五条 协议终止与续签
1、在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协议的,须提前
2、本协议执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签订的,应重新签订书面协议;
3、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与事件发生后立即通知对方。
第六条 附则
1、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经济公司保安服务合同 篇1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约:
第一章服务标的
第一条“保安人员”指由乙方招聘并经对其进行《保安基础知识》及基本技能培训合格后,派往甲方指定区域负责保安服务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保安服务费”指甲方每月付给乙方的保安服务费用。
第三条保安服务费每人每月为4320元(含税价格),此费用不含食宿补助金。食、宿提供情况:甲方免费为乙方保安人员供工作餐与住宿,如有特殊情况无法供餐的,则由乙方自行负责。保安服务费总金额21600元/月。甲方如要求乙方增/减保安服务岗位或服务时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时进行增/减服务岗位或服务时间。甲方自乙方增/减服务岗位或服务时间之日起,增加或减少保安服务费用。
第四条发票处理、队员条件等相关要求:
1、乙方于每月20日前向甲方提供相应月份的服务业发票,甲方须于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按相应发票额全额支付保安服务费用。甲方如未按时足额支付乙方保安服务费用,则甲方应以未付保安服务费总金额千分之四的标准按日支付给乙方滞纳金。
2、乙方保安服务年龄等要求:18—35岁,健康,无病史,无违法犯罪记录,有保安工作经验。
第二章合同期限
第五条合同期限:自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就继续履行本合同无异议的,本合同期限自动延续。延续期间,双方签订新的保安服务合同并发生效力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修改的,构成新的保安服务合同并发生效力。
第三章岗位职责、服务工时
第六条根据甲方要求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乙方承担的保安服务岗位职责:维护甲方财物及人员人身安全、内部车辆及人员的检查放行、车辆引导、货物人员出门检查放行、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相关区域、服务区域内巡逻、配合维护公司管理规定、协助处理突发事件、迎宾礼仪等。
第七条乙方提供的安保人员人数依甲方的用工需求确定,现甲方需乙方提供安保人员5人,每人每月总工时为312小时具体:白班2人,夜班2人,另1人倒班,每班12小时制。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要求变更保安岗位数,乙方就甲方要求作出相应调整。双方就调整后的方案达成一致的,签订补充条款并发生效力。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有对乙方保安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的权利。
2、甲方有向乙方提出更换不合格的保安人员的权利。
3、甲方有对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进行面试的权利。
4、甲方每月对乙方的保安服务情况有评价和建议整改的权利。
5、甲方若有较大异常需处理,可以联系乙方人员协助进行处理。
第九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场所及劳动条件,以保障乙方保安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2、提供保安人员值班室及桌椅、办公用品,其他值勤器材(对讲机、电话、工作服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3、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4、甲方指定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对保安人员进行督导,明确保安任务和工作要求等。
5、按约定时间支付保安服务费,如甲方拖欠乙方保安服务费超过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的两个自然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由于拖欠服务费而导致乙方未能及时支付保安人员的工资而引起的相关的赔偿责任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一个月服务费作为违约金。甲方拖欠乙方的服务费及违约金应在乙方终止本合同之日起10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6、甲方应尊重乙方保安人员人格尊严。
7、甲方未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或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职责范围外的工作或由于甲方的过失,由此造成乙方保安人员或其他第三方的伤害或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负责。
8、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保安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合理建议,甲方应及时解决;如甲方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9、甲方应遵守行业相关规定、尊重乙方相关权利。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用各种原因录用乙方派驻到甲方服务的在职或离职保安队员。
10、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当地政府和国家规定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或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等发生调整的,调整后产生的差额部分应由甲方承担,并支付给乙方。
第十条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乙方对于甲方存在的安全隐患,有向甲方要求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消除隐患的权利。
2、乙方有制定和修改保安队员的培训内容、管理制度的权利。
3、乙方有对保安队员工作情况进行巡查的权利。
4、乙方有对派驻到甲方的.保安队员人事任免和调动的权利。
第十一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