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的合同集锦(精选33篇)
3.2条履行。
4、支付方式:
4.1 甲方应当在每一笔潜在交易的书面约定达成后的x天内支付乙方佣金。
4.2 业务提成甲乙双方每x(月/季度)结算一次。
5、保密条款
5.1 任何一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知悉或取得的另一方的资料和信息,应视作为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除非法律要求或事先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披露给任何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5.2 本合同终止时,如任何一方要求,另一方应将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另一方的资料不迟延地返还于对方。
6、违约条款
6.1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佣金总额__%的违约金。
6.2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7、期限和终止
7.1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书面确认方可解除或终止。
7.2 若任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终止本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本合约。
8、陈述和保证
8.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8.1.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8.1.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8.1.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8.1.4 本合同对甲方……(略)……有同样的约束力。
9、合同相关文件
9.1 每一笔潜在交易前甲乙双方应当签订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9.1.1 甲方给乙方的……(略)……;
9.1.2 ……(略)……的约定;
9.1.3 乙方未促成……(略)…… 承担比例。
9.2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9.2.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9.2.2甲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9.3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0、 不可抗力条款
10.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11、权利的保留
11.1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
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
11.2 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12、 争议的解决
12.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12.2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 甲乙双方均同意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13、 通知
13.1本合同甲方指派x为经办人,联系电话x,指定接收文件传真机号码:x,指定接收邮件的电子邮箱为:x;本合同乙方x,联系电话x,指定接收文件传真机号码:x,指定接收邮件的电子邮箱为:x。
13.2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4、 生效条件
14.1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在合同上签字之日起生效。
14.2 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15、其他
15.1 本合同—式x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x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居间的合同集锦 篇27
甲方:
乙方:
为加快 (项目名称)项目工程施工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及范围:
3、承包内容:
结构物挖基、回填、基坑抽水及防护、基底处理、余土外运模板安拆、搭拆脚手架、灌注砼、捣固及养生;涵洞管节(盖板)预制、运输、安装;沉降缝(伸缩缝)设置;附属工程砌筑、养生、勾缝、钢筋加工制作、绑扎(焊接)成型等为全部内容。
4、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汇现金 元(大写)到甲方帐户,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后,视乙方履约情况决定是否退付及退付的具体额度(不计息)。
5、承包方式及价款:采用施工承包模式,按照不同尺寸、结构形式,以双方协商确定的单价为准。
5.1本合同对为完成合同约定的第3条承包内容而发生的费用进行承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即使国家和省、部所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验标发生修改或变更,合同单价也不作调整。
5.2本合同单价中包含建筑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并向甲方出示已缴纳证据。
5.3 合同价格除包含了完成承包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外,还包含了施工队伍调遣、机械设备进退场、各种原因造成的停待工费用、未单独计列的生产生活用临时设施等为了本工程的顺利实施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6 、支付方式
6.1 执行业主及监理要求的`验工计价程序及规定。每月25日由甲乙双方现场收方,确定乙方当月完成的工程数量,工程数量以乙方当月实际完成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
6.1.1 具体计量金额以实际完成并得到业主、监理签认的符合质量要求的数量为准。
6.1.2未单独计列的临时设施和辅助工序,其费用已包含在正式工程合同单价中,不单独计量。
6.2 依据甲方签认的工程数量和本合同约定单价,以不大于业主对甲方计量为原则对乙方进行支付。
6.3 因业主原因等非甲方原因造成计量支付不及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6.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凭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核签字的结算单和合同书进行末次计价并签订末次结算协议,办理退场手续,工程余款根据甲方资金的实际情况一次或分期支付,不计息。
7、工期
7.1 总工期
乙方须按照甲方的现场施工调配及进度计划要求进行合理有效地组织施工,确保按甲方的生产进度计划实施,不得延误工期。如业主、监理、项目部提出新的工期要求则按调整后的要求执行,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7.2 甲方为实现总体安排或根据业主要求,有权提前工期,乙方应具备提前完成施工任务的能力。
7.3不管是何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和提前,造成的费用增加均已包含在单价内,由乙方承担。
8 材料供应、结算
8.1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主要材料按照项目部总体要求统一供应,乙方使用的甲供材料,甲方将月度支付时按照实际价格及数量扣款。
8.1.1乙方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若发生非正常节约材料的情况,甲方根据实际完成数量计量并追究乙方责任。
8.2合同明确的甲供材料,乙方必须无条件使用,严禁自行采购,否则甲方有权认定乙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8.3除以上材料外,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购。若其他材料需甲方供应的,按材料实际到场价计算,费用由甲方从当期计价款中扣除。若因市场原因,甲方无法组织供应,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4由乙方自行采购的构成工程本体的材料,必须经甲方和监理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8.5 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8.6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按工程数量有计划的提取甲供材料。
8.7 乙方每月20日以前向甲方物设部上报下月甲供材料的书面材料计划,若不及时上报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乙方自负。
9、工程质量
9.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技术交底书等有关规定组织施工,执行甲方制定的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工程质量等级为 优良 。
9.2乙方应保证自己的资质和经验适合本工程;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工作指令负有复核的责任和义务对甲方发出的错误要求、标准和指令有拒绝和解释的权力,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或未达到上款约定的质量等级,均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