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制作合同(精选32篇)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____________元计算,共计____________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____________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___________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县公证处,____________县物价局,____________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加工制作合同 篇3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乙方按时提供完全符合甲方使用要求的无损检测仪器(以下统称设备),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备 注:
1、乙方保证以上产品全部为乙方公司生产制造的全新原装产品;
2、设备性能技术参数、方案图纸、配置明细等见本合同附件;
3、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已确认甲方安装现场、电源、环境等已经完全符合设备的安装条件;
4、因乙方为专业的设备供应商,对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有更强的预测能力,应针对甲方实际需求提供设备,并对设备的合规性、运行稳定性、性能效果等负责。乙方确认上述价款为含设备制作、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质保、售后服务、增值税普通发票等的最高价,乙方承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第二条 质量标准 设备及所用材料均符合国家最新质量标准、最新版GMP要求和甲方的使用要求,设备质量符合法定 质量标准和合同附件约定的标准,如有冲突的以配置高的为准。设备中如包含相关的模具配件的,乙方保证模具配件满足设备运行需求,完全符合甲方实际生产环境。 乙方对设备的安全性、完整性和成套性负责。设备框架结构及各部分应达到其应有的强度要求,主要配套部件的品牌、规格、型号与合同约定相符
第三条 到货、安装调试、验收和维保
(一)设备到货:
1、乙方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自然日内,将设备运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负责卸货到指定的安装位置。 2、设备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和运输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为 ,联系电话: 。甲方收货人在送货单和验收单上的签字只代表对设备数量和外观的认可,并不代表对质量和其他方面的认可。
3、每箱/件内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裸装件应用塑料袋密封上述文件并固定在裸装物品上;设备附件(螺栓、垫片等)和较小的结构件应用木箱包装。到达现场的设备应是零部件齐全的,配套件、仪表等应有材质证明及设备合格证。
4、开箱到货验收:设备到达现场后,乙方派人参加现场开箱检验,对设备进行外观、数量等的到货验收,并进行录像和制作书面的验收报告;如发现与合同约定及供货清单不符,乙方须在安装调试前更换和补齐。
(二)安装、调试:
1、安装调试验收:乙方保证设备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之日起日内安装调试完毕,设备可以正常运行。安装调试及培训时,双方进行录像和制作书面的验收报告。
2、乙方选派合格的、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工作,并现场跟班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生产个批次的产品或设备正常工作小时。设备试机需要的各种材料,如甲方之前无相同设备或甲方无特别声明负责材料的,由乙方负责随设备提供(已含在本合同价款内),乙方保证不得因此延误安装调试;甲方亦可以协助提供,全部费用由乙方支付。
3、乙方应负责对甲方至少两名工作人员进行免费的培训,直至甲方工作人员能够独立操作为止。安装调试所需人员、工具均由乙方负担,甲方可以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最终验收: 最终质量验收以本合同及附件规定标准,以设备调试完毕连续正常运行_月为依据。验收合格的,双方出具最终质量验收合格报告。甲方的确认须加盖公司印章后方有效,乙方的确认须有乙方人员签字及授权委托书。验收不合格的,依本合同约定处理。
(四)维保:
1、质保:设备整机质保期年。质保期限自双方确认最终质量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无偿提供设备一年内所需要的易损件。 易损件质保期见本合同附件,如附件中未明确易损件质保期,则易损件质保期与设备整机质保期相同。 质保期间,因设备质量或非甲方人为故意出现的故障,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和维修。质保期过后,乙方负责对设备的终身维修(仅收取所更换配件的成本费用、且保证10年内可以提供设备配件)。
2、售后:无论是否在质保期间,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服务;小时内对设备维修完成,并保证甲方正常使用。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作为合同附件,承诺书中承诺的服务内容优于本合同约定之处,以承诺书为准。 乙方未按约定进行维修、解决的,甲方可以单方处理设备维修等事宜,设备维修、更换、排出故障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优先从设备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的由乙方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甲方采取的上述减少损失行为不免除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
1、设备通过验收并不排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应承担的责任。甲方的任何付款均不得视为对乙方产品质量认可或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