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企业劳务合同范本(精选3篇)
加工企业劳务合同范本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针对甲方所需要的玻璃委托乙方供应,达成以下条款: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预计数量、单价、金额:
序号玻璃品种单价(元/m2)16LOW—E+12A+6双钢化175元/㎡28LOW—E+6A+8+1。76+8双钢化355元/㎡本合同最终结算按照实际发生量结算。
二、技术和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钢化玻璃符合GB/15763。
2—20__中空玻璃符合GB/T11944—2002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玻璃品种、尺寸、图纸等要求,定尺寸制作。
3、提供玻璃的材质单、原片合格证。提供中空玻璃的出厂合格证、年度检验报告和安全钢化玻璃检测报告或免检强制认证报告。
三、供货方式和日期
1、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送货。
2、交货时间:根据甲方的传真等书面形式或其它形式要货及时间要求,根据交易习惯—由乙方受到甲方的订单后按双方约定时间供货。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供货,否侧甲方可拒收玻璃。
4、乙方原因的补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补片并送到甲方工地。非乙方原因的补片,乙方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补片到工地,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过后预付货款万元,在送货工程中乙方送货满万元甲方付一次款,以此类推,预付款充作最后一批货款,余款到验收合格付清。
2、乙方严格按甲方订单供货,多供玻璃由乙方承担,甲方按双方确认的订货金额结账。
3、乙方收款同时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生产的产品不合格,则应无条件及时更换,不得延误甲方工期。否则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如因甲方图纸错误造成的损失,则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加工前指出明显错误,及时沟通。
3、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指定的工地名称、玻璃编号、规格)粘贴标签。
六、附件与订单具体订单、玻璃分批供应顺序单具有与合同相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可传真签字)生效。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或以补充条款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八、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有效。
九、传真件有效。
十、乙方向甲方提供检测玻璃样品;
十一、乙方供货运费由乙方负担;
十二、合同签订后付10%备料款,货到现场工地付20%,工程结束付工程款的70%,余款2年内付清。
甲方:乙方:
公司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加工企业劳务合同范本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一、派遣合同期限:
1、派遣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派遣人员(名单附后)共计_______名;以实际派遣人员数量为准。
3、本合同期限不少于________年,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导致初始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期不满________年,由甲方给予派遣人员的经济补偿。合同期满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员工可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本合同。如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则视为该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
二、劳务派遣岗位及人数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岗位及人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附件为准。
三、劳动合同的制订和执行:
甲乙双方应共同制订《劳动合同》,明确甲方、乙方及乙方派遣人员三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一份。
四、劳务人员招聘
1.甲方应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和要求,招用劳务人员的条件、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工资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条件。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面试的劳务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文凭、技能证书等证件,人数应多于甲方招用人数(视劳动力市场而定)
3.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同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本企业内部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
4.在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用工需求的情况下,甲方可根据生产需要,与其他劳务派遣公司合作。如甲方自行招员工,须以劳务用工的方式告知乙方,由乙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手续。
5.甲方应与劳务人员签订上岗合同并明确岗位职责。
五、劳动保护
1.乙方在派遣前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等教育。
2.甲方负责入职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将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人员。
3.甲方应向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防用品。
六、劳动报酬
1.由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且根据经济效益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3.甲方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调整劳务人员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用工制度。
5.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派遣给甲方的劳务人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为签订当年的最低收入。
6.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收入由甲方按规定核算并由甲方按约定时间委托银行及时转入乙方企业银行账户,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足额将劳务工资发放给劳务人员,甲方应负责代扣代缴劳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本市户籍的劳务人员城镇社会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其他应缴纳的保险金费用。
2.乙方负责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劳务人员到区社保中心申报缴费手续。
3.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外省市劳务工的综合保险及社保费用。
4.乙方负责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外来从业人员到区外劳所申报缴费手续。
5.乙方每月按时向甲方报送加盖公章的《派遣人员参保缴费清册》(社保、综保等)
6.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可享受法定的节假日及婚、丧、产、哺乳、年休等假期待遇及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7.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加班、节假日上班,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8.在新三险实施时,乙方按合同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缴费,若甲乙双方在缴费发生争议时作为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八、工伤处理
1.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同时通知乙方到场共同处理。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乙方向劳动及有关部门申报。
3.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乙方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配合处理,工伤的医疗费由甲方垫资处理。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生赔付以外的具有法律依据的相关合理费用(包括医疗、救护、交通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与派遣人员除本合同中第十二条中规定以外的将派遣人员退还乙方及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律按《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执行。
十、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的应承担法律责任或支付赔偿金。
十一、甲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八条之规定十二、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还给乙方:
1.甲乙双方派遣合同期满的;
2.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原派遣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合同的;
3.被派遣人员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终止使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4.试用期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