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转移劳动协议书(通用3篇)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及甲乙双方协商的工资待遇,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 元人民币每月。同时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按《劳动法》相关规定为乙方定期足额缴纳五险一金(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甲方应根据国家、政府府和单位有关规定,及时调整乙方工资。
3、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食宿条件,并确保乙方的人身财产安全。若乙方感到自身的人身财产受到威胁,乙方有权自行终止劳动合同,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若未能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甲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乙方应有的经济补偿。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遵守甲方规定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合理管理和教育。
3、甲方按单位有关规定,乙方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成绩的,甲方可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物质鼓励或晋级工资。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单位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经济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的,原合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自行终止,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聘用合同。
3、经聘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行为不端损害公司名誉的害公司名誉的。
5、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七条 培训及外派学习
经甲、乙双协商同意,由甲方出资外聘师资培训和派出学习的乙方,须为甲方服务1—3年,双方可就培训及外派学习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服务期限未满的,应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赔偿甲方为乙方出资培训、外派学习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