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物资采购合同(通用30篇)
第二十四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
2.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
3.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物资采购合同 篇16
买方: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合同内容
合同总金额(元)
合同附件数量
招标代理服务费(元)
备注
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币种:人民币)
绝于招标人为获得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现双方签定药品购销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1.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参见《采购文件》);药品需求一览表(参见《采购文件》);中标(议价)品种通知书(参见《中标(议价)品种通知书》);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参见《采购文件》);阜阳市医疗机构__年第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附表。
2.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形成相应药品中标候选品种目录时自动中止)内的药品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次合同为准。
3.买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
4.卖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时向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卖方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买方有权拒绝其参加以后的招标采购活动。
5.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阜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办”)一份,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安徽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一份。
6.本合同中涉及“参见”的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7.本合同加盖买卖双方及招标办和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印章,方可生效。合同可从“招标办”领取,“招标办”保留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帐户: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简单物资采购合同 篇17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互利原则,在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就以下合同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目的
第二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接货单位(或接货人)、产品包装要求及规、现场卸货。
第三条、产品的质量和验收标准,按执行。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资料交付甲方。未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为未按约定交货
2.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普通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3.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4.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5、甲方应及时验收货物并付款。
6、双方保守对方商业机密
第六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年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简单物资采购合同 篇18
甲方: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定购以下商品。经双方友好协商,订制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品名、数量、价款。
品 名 :关东大嫂
规 格 :四盒装(黑木耳、松籽、榛子、核桃仁)
数 量 :210盒
单 价 :140.00
金 额 : 大写 ¥:
二、按甲方要求在产品上粘贴指定LOGO字样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合同总金额的30%定金,金额为 元人民币,剩 余货款甲方应在乙方货到之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全款。同时五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
乙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吉林省中旅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账户:x2910920x520x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同志街支行
四、供货方必须取得收货方数量、质量双签字的有效单据
五、交货方式:送货
交货时间:20x年7月16日
交货地点:长春香格里拉大酒店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生效后,乙方收取甲方定金后开始生产,如甲方中途改动设计,乙方有权推迟交货期。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向乙方付款。
2.甲方按合同规定接受材料,组织卸货。
(二)乙方责任
1.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