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地使用许可合同(通用33篇)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若甲方需对景地的原有设施或设备等进行更改或重置,须经乙方同意;在使用完毕后应恢复原状并经乙方验收。
第十二条 在电影片及其衍生产品的宣传、推广或发行过程中,甲方及电影片的宣传方、发行方等有权使用景地在电影片中的影像或图片资料,无须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三条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时间、用途等使用景地,并确保景地的原有设施或设备等不受损坏。若因甲方原因使景地的原有设施或设备等受到损坏,甲方应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 若本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限届满而甲方仍需继续使用景地进行电影片的拍摄或进行补拍、重拍等,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五条 甲方保证:
1.其具有摄制电影片的法定资格;
2.电影片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及景地合法权益的内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乙方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第十七条 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通知后的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
第十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____天且甲乙双方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景地供甲方使用,且在甲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3.乙方在本合同第十六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___天且甲乙双方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场地租金,且在乙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日内仍未支付的;
3.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终止本合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除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自行终止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乙方因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任何一项原因解除本合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向乙方支付场地租金的,甲方无权要求乙方归还已支付的场地租金。
乙方因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第二项、第三项或第四项原因终止本合同或未出现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而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第二十三条 甲方因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的第二项或第三项原因终止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向乙方支付场地租金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归还已支付的场地租金。
若未出现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而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二十五条 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第二十六条 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七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文本由_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三十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景地使用许可合同 篇6
摄影作品许可使用协议
许可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许可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许可乙方使用甲方享有相关著作权的作品事宜(以下称为“合同作品”),签订协议如下:
1、许可性质
1.1、甲方以非专有许可的方式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摄影作品的展览权、复制权。乙方不享有甲方摄影作品的其他著作权。
1.2、乙方不得转授权他人和超过甲方授权范围使用甲方摄影作品的著作权。
1.3、甲方有权授权任何第三方以包括本合同所载方式在内的方式使用作品,甲方不承担由此可能给乙方带来的损失。
2、使用方式和期限
2.1、乙方可以对本合同摄影作品在__________________区域范围内进行展览和必要的复制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摄影作品。
2.2、甲方授权乙方的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授权期满乙方不再享有甲方摄影作品的任何权利。
3、合同作品与使用费用
3.1、本合同涉及的作品为摄影类型的作品,作品名录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许可作品清单》为准,该清单以甲乙双方盖章为准。
3.2、作品的交付方式为: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交付载有许可作品的光盘或者其他电子介质,并以所载作品的属性为合同作品的标准形式。合同作品的其他信息应以《许可作品清单》为标准。
3.3、支付方式为: 乙方支付甲方许可费为共计______元。乙方收到甲方交付作品后时,一次性付清.
4、承诺与保证
4.1、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提供的摄影作品享有独立、完整、排他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并且具有许可本合同作品使用方式的权利。
4.2、甲方提供的合同作品未侵犯他人任何知识产权等权利,否则甲方承担侵犯他人权利的民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5、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使用许可的作品,以及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按照以下标准向甲方偿付损失赔偿金。
5.1、擅自发表甲方许可使用的作品,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5.2、擅自在甲方作品上署名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