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及所有财产设施转让合同(通用3篇)
第四条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因工作需要的临时性派遣和调整。
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第四条合同期满后,员工可续签合同,不签合同视为原合同的延续。合同期满后要求解除合同者应提前一个月通知酒店,否则视为违约。
第五条凡经考核不适应本岗位工作者,酒店有权终止其合同。离店时,可结清工资。
第六条工作期间,屡次违反酒店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者将给予开除处理并终止合同;工作押金、工资奖金一并扣除。
四、双方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七条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1、乙方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和责任,同时需要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商业秘密主要包括:客户信息、管理信息(财务信息、人事信息、营销信息等)、创新信息以及甲方规章制度中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等。
2、乙方因违约而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第八条其他事项的约定: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声誉和企业利益,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规范;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2、乙方提出离职申请,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
3、乙方入职时,不得隐瞒个人实际情况(如:身体健康状况、各种病史、工作经历、学历、证件真伪及家庭状况等),有隐瞒个人实情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五、劳动争议
第九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不愿意调解的,应当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第十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有关修改劳动合同的文件,双方订立的工作协议、保密、竞业限制协议,甲方的现行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安全规范、行为准则等)以及后续依法补充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相关附件,均是《员工劳动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其效力与本合同条款相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约定的,从其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签字或盖章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