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酒水代理通用合同(精选33篇)
3、具备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资金能力并在本协议生效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许可费万元;
4、乙方注册经营的项目范围必须包括其所代理的甲方产品;
5、有销售白酒的专职人员并具备销售甲方产品的业务能力;
6、严格遵守甲方的价格政策及本协议有关规定。
二、代理事项
1、代理商级别:市代____县代理;
2、代理范围:____县,乙方不得超出上述代____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因乙方违反此条款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上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3、代理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可于协议期满前____日内续签,否则本协议自行终止;
4、首期进货款:乙方每次向甲方进货货款总额不得少于(大写)元,并承诺遵守所代理产品的市场规则。乙方预付定金,在甲方首次收到不低于酒箱货款后,发出
第一批次白酒,价值元(按提货价计);在甲方收到
第二批次不低于酒壹仟箱货款后,发出
第二批次白酒,定金在
第二批次货款中抵扣货款;
5、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的甲方产品为“冰峪庄园大米原浆酒系列白酒”;
6、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行为和法律行为及经营风险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白酒生产许可等资料;
2、支持乙方最大限度占领区域市场;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
4、当乙方的市场行为违反甲方规定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劝说、警告、处罚或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
5、甲方根据自己的发展情况向乙方通报新产品的开发开发进展情况等有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调整销售方案;
6、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通报产品白酒价格的调整情况;
7、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销售行为。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得到甲方授权后,乙方有权以甲方“白酒代理商”的名义从事代理协议规定的与代理产品相关的甲方产品有关的合法商业活动;
2、乙方为其所出售产品的
第一售后责任人,并独立承担非因产品质量原因所引起的售后责任;
3、乙方必须明确设立专职人员经营所代理的甲方产品;
4、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有关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5、在实现实际销售行为后,乙方有责任将用户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以便甲方对用户的售后服务情况进行记录;
6、乙方不得从非法渠道获得甲方产品进行销售,否则一经发现将按违约处理;
7、乙方在媒体上公示的甲方产品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不得违反甲方产品的体系;乙方在市场促销活动中,不得发布低于统一零售价7折的价格信息;若有违反,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奖励及相关市场支持,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代理授权。
五、商务体系
1、订货:
(1)乙方订购甲方产品前,应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甲方发出订购单,明确所需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情况。
(2)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总价款的39;%预付款后立即组织生产,在收到全部货款后方可向乙方发货。
2、发货
(1)甲方实行款到发货制度。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的货款后,在8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
(2)乙方应当自备运输工具从甲方指定地点自提货物并承担运输费用,在乙方确认货物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后即承担货物灭失、毁损等风险责任,
3、退货
(1)乙方向甲方所购买的系列白酒除因质量问题外不得提出退货。
(2)如果甲方售出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当予以等价调换,或者以原价向乙方退回货款,由此造成的运输费用及运输风险等由甲方承担。
4、市场公关及广告宣传
(1)乙方有义务进行当地市场的市场开拓和广告宣传工作。
(2)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及甲方其他代理商的形象;乙方不得以甲方“总(独家)代理”等具有排它性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其他商业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利益;
(3)乙方如举办大型公关活动,需要甲方对其提供技术资料时,应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4)乙方需把广告合同传至甲方处,待甲方确认后,按一定比例进行支持。
六、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对业务往来中的任何重大商情事务对
第三方严格保密;
2、甲乙双方因任意一方的行为对另一方造成名誉、经济等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七、法律效力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变更本协议条款中的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件;
3、发生以下任意情况时,可提前解除本代理协议:
(1)双方协议同意时;
(2)协议的一方破产被解散或被撤消时;
(3)协议的一方有损害对方的形象和利益的行为时;
(4)协议的一方违反协议时;
(5)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
(6)《民法典》规定的其他情况时。
4、本协议期满后自行终止,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5、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有修改、更正、补充的,应另行签订补充规定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日:实用
经典酒水代理通用合同 篇8
甲方(总代理商):珠海市阿尔法有限公司
乙方(地区代理商):
莱禄福葡萄酒是德国原装进口一种低糖、低酒度、低热量的100%优良葡萄酿制而成的绿色天然饮品。是德国葡萄酒进入中国市场的品牌。经双方协商,乙方接受有关代理条件,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 地区(省会市级、省级)代理商,专权经销德国莱禄福葡萄酒。地域为 范围内。
一:地区代理商资格及代理期限
1:地区代理商必须具备有工商及酒类经营执照。
2:地区代理商必须支付代理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代理期满后十五天内总代理商将退回有关保证金。
3:代理期限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销售定额数量
首次订货不少于 箱共 支。以后每月订货量不低于 箱 支(可分次或一次订货)。每年为 箱共 支。
每两箱(24支)赠送一支小瓶(375ml)葡萄酒或相应量的大瓶装葡萄酒作为促销用酒。
三:价格
1:总代理商对地区代理商的代理价为: 元/支(750ml装,不包括运费及保险费);地区代理商对区域内分销(或经销商)的价格由各代理商确定。
2:建议全国市场销售价为人民币: 元/支.750ml装(本价格不包括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的销售价,该价格由各地代理商确定)。
四:订货及结算方式
1:代理商订货必须提前一个月预订并支付50%预付款,余款提货前付清提货。运费及保险费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由于莱禄福葡萄酒对中国属于限量计划销售模式,所以代理商应将每年度订货或下一批订货计划提前一个月预先通知总代理商,总代理商根据各代理商先后订货供应。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总代理商)
1:统一全国策划宣传、广告,统一制订有关市场定价和定位。
2: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关进口手续、商检资料和有关产品介绍。
3:确保地区代理商订货的供应和合同的执行。对各地区代理商应一视同仁,先后顺序发货。
4:及时协调各地区代理商区域销售关系,统一组织各地区代理商的销售业务培训和德国厂家交流活动。
乙方(地区代理商)
1:在甲方授权区域内建立销售网络,选择和确定分销或经销商,保证完成年度销售计划和额度。
2:自行确定区域内的销售批发价和特定场点(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等)的市场价格。
3:及时向总代理商反映有关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市场定向。协助总代理商处理与周边区域代理商的关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若违反本协议或不能按合同供应货源。乙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要求返还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