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工程承包协议书(精选34篇)
3、必须严格检查工程质量,对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生活临时设施,生活用水用电及工作场地。
5、根据合同约定确认乙方实际完成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工作量,签发生产任务单。
6、协调各工种之间的相互配合。
7、提供工人工作所需安全帽、安全带、服装、工鞋等劳动保护用品(第一批进度款中甲方从乙方的劳务费中扣除)。
8、若建筑方、以设计变更延误工期或钢筋制作过程中出现错误,超过3天技工按每人每天200 元,普工每人每天130 元进行支付班组每位工人。
9、因材料及机具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建筑方负责。
10、及时提供所有辅助材料。
11、乙方进场施工作业15天后,甲方付给乙方生活费。
12、乙方负责协调钢筋制作方之间工作。(如因制作造成影响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与乙方无关)
七、乙方权利责任
乙方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单价收取劳务报酬。
2、有权拒绝执行建筑方的违章操作。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与工程无关的无理要求。
4、乙方向甲方交付人员进场保证金 元,甲方必须在40天之内向乙方返还保证金。若乙方不能按时按建筑方要求人员进场,保证金不退。
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组织技术素质合格、劳动力组织合理、并具有一定比例的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所提供劳动力均应有本人“身份证”和“暂住证”。
2、严格按照图纸、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保证工期兑现,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工作安全。
3、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如工地出现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及无理取闹,后果乙方自行负全部责任。
4、材料按定额领用、超耗部分照价赔偿。由建筑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乙方应爱惜使用,不得擅自变卖或挪作他用,施工完毕后将建筑方供应的设备如数完好的及时归还。
5、做好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机房提供的给乙方使用机具。
6、建筑方负责钢筋制作连接、转运到施工现场,乙方仅负责按图纸钢筋的绑扎。
7、按合同约定结算比例,造好务工人员的工资表。
8、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上工或者中途离场,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开工日期:
___年___月___日
九、合同价款:
(大写)___ 元/吨,按实际工作量计算钢筋吨位结账,不含一切税费。
十、工程收方及工资发放
按每月钢筋绑扎工程量的60%结算工人工资给乙方。
十一、劳务结算
1、按已完实际验收符合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钢筋绑扎按实际工作量为准,进行结算人工劳务费。
2、甲方所有的扣款必须以承包合同确定的借款签字单为依据。
十二、结算方式
1、采用现金的方式进行支付。
2、乙方按照建筑方要求,基础达到正负零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的60%,进行预付。
3、工程停工后,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价格进行清算结账,甲方必须在15日内结清并支付所有人工劳务工资。
十三、该工程劳务承包,乙方不承担任何不应有费用。
本工程属于跨年度工程,此合同___年同样有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简单工程承包协议书 篇4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因甲方需对新设供热所的办公场所进行基本的装饰装修,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由乙方负责完成该工程,为了明确责任,确保施工的安全、质量和进度,特订立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内容: 部分区域进行装饰装修。
二、工程结算价及付款方式:按照《20 年太原市修缮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与《20 年山西省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不计取其他费用,只取8%的税金和管理费,现场签证以实结算,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三、工程期限:从20 年 10月1日至20 年10月 10日。如乙方未按期完工,推迟一天扣除工程款1000元。
四、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
五、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验收:工程全部竣工后,由甲方组织进行验收,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
七、施工安全:乙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在施工中要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本合同未明确之处,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简单工程承包协议书 篇5
工程项目名称:
委托方:
服务方:
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词语定义
1.1业主: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代理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代理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造价咨询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工程: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项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项起至工程设计完成止的阶段。
1.12施工准备期: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起至签发开工令为止的阶段。
1.13施工实施期:自工程开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为止的阶段。
1.14竣工验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提出交工至发包人组织验收通过为止的阶段。
1.15造价咨询:指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受发包方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的活动。
1.16施工监理: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的监理活动。
1.17管理期限: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限。
1.18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图纸:指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文字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1合同关系:指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合同(协议)来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关系。
1.22管理关系:指管理单位按业主授予的权力对被管理单位实施的管理。
1.23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