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餐饮授权代理合同(精选34篇)
1.在合同期内,甲方必须为乙方生产的“皖晶”牌饮用水的校园代理,甲方不得单方改为其它品牌或与其它品牌饮用水签订代理合同;
2.乙方向甲方所供饮用水规格均为桶装桶,纯净水单价元桶
二、品质保障
1.乙方为甲方所供饮用水质量,纯净水须符合国家标准GB,矿泉水须符合GB19298---20标准,且能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认证)、产品检验报告、卫生许可证;
2.若非由于甲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所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对其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
三、包装、运输及相关服务(根据双方约定的水桶供应方式具体填写)
1.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饮用水桶只用于周转,如有损坏、丢失、污染,甲方按人民币30元桶的标准赔偿乙方;
2.甲方保证全年365天不间断对客户的服务,每天送水服务时间:___
3.甲方人员应按照《服务部送水员标准作业程序文件》为客户提供送水服务。
四、价款结算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和水票后以现金或支票方式结算。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执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六、合同终止条件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以下原因,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由于乙方经营不善,不能再提供“皖晶”牌饮用水;
1.2乙方产品质量下降,达不到国家相关标准;
1.3甲方发现如饮用乙方产品出现身体不适,经市级以上(含市级)卫生防疫部门采样检验,确系乙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
2、因以下原因,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所供全部饮水机及水桶。
2.1甲方拖欠乙方水费达以上时;
2.2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代理其它品牌或与其它品牌饮用水共同经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餐饮授权代理合同 篇21
甲方:____X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经协商达成一致,签定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履行协议条款。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为“数码节电器 ” 地区销售总代理商,该总代理权具有唯一性和不可转让性。甲方对“数码节电器 ”产品的质量负责。
第二条 乙方应积极做好“数码节电器 ”的品牌推广、销售宣传等工作,同时做好销售网络的维护工作。
第三条 甲方是乙方的唯一供应商,乙方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和渠道从
第三方进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在的总代理权,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即乙方成为签约地区“数码节电器 ”唯一代理商,甲方不得在该区域内发展除乙方外
第二家代理商。
第五条 乙方向非代____区域越权窜货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甲方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并且以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其所代____区域有价格制订权。甲方要为乙方进行价格保密。乙方严禁在电子商务网站(如淘宝网、易趣网)标价销售本产品,造成窜货以及影响公司场价格策略,如有违约事实,取消代理资格。
第六条 甲乙双方本着利益原则,乙方在所经营区域内发现非甲方供货的“数码节电器 ”产品,乙方须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运作方案及产品相关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广告宣传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广告费用。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相关宣传资料(彩页、海报、展架)。
第八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统一的营销标准和政策经营,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场反馈信息和数据,维护“数码节电器 ”产品在场的统一形象、统一的业务管理,乙方要积极配合并协调甲方整体的营销战略。
第九条 “数码节电器 ”产品供货价格为每台 元人民币,甲方收到乙方汇款或者现金,三天内发货给乙方,甲方发货到乙方所指定收货地点。一次性提货500台或500台以上数量,运费由甲方负责。对于不可抗拒因素(地震、雷电、水灾、战争等)造成货物延误,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条 代理权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一条 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________年包换新品(人为因素损坏除外),对于问题产品,乙方集中20台以上发到甲方公司更换。甲方严格按照保修卡内容履行。
第十二条 合同签订之后,乙方在必须提货付款后合同自动生效。本合同到期自动终止,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甲乙双方续签合同应当在本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内完成。
第十三条 双方发生纠纷应该积极协商、合理解决问题,对于无法协商解决时,可向仲裁部门提请仲裁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协议如有不尽完善之处,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X公司 乙方: 公司代表: 公司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餐饮授权代理合同 篇22
甲方:众成康健(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本合同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品牌,开办“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事宜,双方同意订立下列合同条款。
第一条 总则
1、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2、 乙方需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依法纳税。除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外,甲方不参与乙方经营中的具体管理。
3、 在乙方确认和遵守甲方统一的“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及“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运作管理模式的前提下,乙方自愿和“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开展合作经营活动;甲方以此为条件给予乙方授权经营资格。
4、 在合同期间,乙方可以使用甲方的公司标识、服务标准及有关的标志、标签和招牌等甲方统一的“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及“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运作管理模式。
第二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1、“公司标识”是指带有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标识的公司店面形象和服务标志等全部营业特征。
2、“公司形象”,指甲方成立以来运用“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的经营技术资产,取得的被社会广泛认知的信用,及由此而取得社会共识的甲方具备高知名度的企业品牌。
第三条 乙方授权资格的确认
1、 乙方必须依法登记成立独立性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 乙方应具备符合本行业经营资格准入的相关兴趣或条件。
3、 乙方必须遵守和维护甲方“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及“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运作管理模式。
第四条 乙方店址确定
1、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 省 市 区(县) 街(路) 号开办经营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 店。
2、 为规范与保障整体市场经营,甲方不得在 区域范围内自设或开设第
三方的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
3、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月或连着两个月没有形成正常的销售业务者,公司视其为自行放弃,将退还其合作创业费用,收回其区域代理资格,批准他人签约开店。
第五条 特许经营权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授权资格后,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并给予乙方经营的支持与协助。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支持的方式由甲方以书面文字确定。
2、 乙方需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服从甲方统一的工作室作业规范与管理守则。
3、 合同终止后,如不再续约,乙方则不得继续使用甲方的“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
第六条 乙方的经营证照办理
乙方应自行办理保健食品、营养食品、日用品等经营项目资格(费用自理)。
第七条 质量条款
1、甲方产品质量符合企业标准。
2、甲方产品质量保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