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精选34篇)
八、合同内单价包括运输费。
九、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供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均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和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此批建材系按需方要求生产,已经需方认可。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篇2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商铺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商铺位于博罗县罗阳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商铺共二层,实用面积560平方。租期为八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应在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范围包括:安装好的楼梯扶手、门、铺好地板砖、广场打好水泥)。商铺门前的广场全部归乙方使用,商铺首层后门甲方不准摆卖,由乙方使用。水平墙体广告位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一切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在年月前将商铺验收合格后交给乙方装修。如超过年月日仍未交付乙方装修:交付日期在年月日前,乙方装修期延长一个月,即租金应自年月日起开始计算;交付日期在年月日后,甲方需双倍煺加乙方押金,即甲方煺回乙方人民币1万元整。
第二条:在双方签订合同的3天内,由乙方付给甲方商铺租赁押金人民币1万元整,该押金不计利息。在合同期满后同甲方返还给乙方。该商铺第一年至第叁年的月租为人民币元整。第四年到第八年每年租金递增5%。第四年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第五年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第六年月租为人民币元整。第七年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第八年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每月在10号前交清商铺月租金。若乙方逾期15日未交租金,每天应加收月租金的3%作为违约金。逾期1个月未交清租金,合同作废,押金不煺
第三条:甲方负责该商铺供水,供电设施的安装(必须用一寸水管,供水设施安装到各楼层卫生间,供电设施必须安装到该商铺外墙)。用电负荷为80千伏安,接入电压为380伏。建筑消防设施(水表,电表)交给乙方使用,房屋出租税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的商铺没有产权纠纷;因产权纠纷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如因国家征用等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甲方必须煺回押金,并赔偿乙方人民币万元整。
第五条: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若乙方提出,乙甲方有权不煺回押金,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租赁权。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定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代理人:
乙方
乙方代理人:
时间:
解除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篇24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房屋(以下简称“承租房屋”或“房屋”)坐落于 共 (套)(间),朝向 ,房屋结构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
第二条 房屋用途
乙方租赁房屋用途为 ,乙方保证按该用途亲自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
房屋(月)(季)(年)租金为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租金按每6个月结算一次,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次房屋租金,合同期内的其余房屋租金由乙方在每6个月的前一个月的阳历25日前以(现金)(转账)方式交付给甲方。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保证金计人民币 ,该保证金用途按照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出租后如有按揭、抵押债务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在房屋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卖或抵押承租房屋,应提前 月通知乙方;乙方在此确认,在本合同期内,无论甲方基于何等原因、何等条件和价格转让承租房屋,乙方均无条件放弃对承租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房屋的使用
乙方应自觉维护承租房屋安全和设备完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导致损坏时,乙方应负责赔偿或按原状恢复。
租赁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房屋所在地的有关部门规定并服从甲方监督检查,做好用电、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和防火防盗安全等各项措施。
第八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如需扩建、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均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因此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届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拆除。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房屋拆改、扩建或增添其他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凡承租房屋在承租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和其他杂费均由乙方承担和及时交纳。
如乙方逾期交纳前款费用而导致甲方被追索或承担的,甲方有权按照欠交费用总额每日1‰计算乙方的滞纳金,甲方有权在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该等滞纳金。如乙方超过30日仍未缴清欠费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承租房屋,并没收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乙方已交纳的租金不予退还。
租赁期间,甲方不予承担除房屋主体结构以外的维修及由于房屋原因产生的乙方任何损失。
第十条 租赁期满及房屋续租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及时腾房并将房屋妥善退还甲方。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提出的,视为乙方放弃续租。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续租的,应当于届满后的15日内向甲方提交保证金收据原件,甲方经审查认定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规定后及时向乙方无息返还保证金。
第十一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转让租赁权的;
2、擅自将承租房屋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5、擅自与他人以任何形式的合作或合伙经营使用承租房屋的;
6、未经甲方同意,对房屋拆改、扩建、装饰装修或添附其他房屋设施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收回的。
如乙方违反前款规定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二条 提前终止合同的协商
租赁期间,如甲方有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双方按时做好房屋交接事宜,乙方已交纳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扣减,剩余部分连同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乙方须提交保证金收据原件)无息退还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乙方有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按时做好房屋交接事宜,乙方已交纳的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