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工程承包协议(精选31篇)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其他约定条款(可另附页,附页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乙双方先前所签定的所有协议约定即时解除。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础工程承包协议 篇6
发包人: 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 (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煤矿井巷工程(一期开拓系统)
工程地址: 村驻地 工程内容:副平硐工程、一采区回风、轨道、皮带下山等工程(详见有关施工图)。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煤矿副平硐、一采区回风、皮带、轨道下山等工程自开口至施工到设计位臵;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管理。实际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可按工程实施状况进行调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 年 月6日(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 20 年 月 日前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品达100%;优良品率达95%以上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约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①本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其附件;④招标文件及答疑资料;⑤本合同专用条款;⑥本合同通用条款;⑦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⑧图纸;⑨工程量清单;⑩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条款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双方签字加盖印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基础工程承包协议 篇7
甲方(业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家庭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将自己位于 (市/县) 小区(街道) 号楼
号 室 厅住宅的室内装饰工程以 形式交给乙方承作。
2.合同价款(大写):
3.工期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工程保修期:两年(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6.甲方代表:
7.乙方代表:
8.工程内容祥见施工图纸及预算单,并以预算单为准.
9.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二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说明一分,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或部分腾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出的房间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订协议。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指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它事宜。甲方或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3.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1.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完成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决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应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2.应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应付误工费。
3.应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应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四小时以上
(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造成乙方的误工损失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中间工程手续。甲方不按乙方同意时间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应在乙方通知时间的3日内提出,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程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程顺延。
5.变更
a)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需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定变更单后方才能进行该项目施工。
b)减项不得超过工程预算造价的15%。凡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及相关费用。
第六条: 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3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除工程日期得予顺延外,甲方还应偿付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供应的材料,待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