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全权委托经营合同书(精选35篇)
3.承包经营期限:期限十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承包金额及支付方式:
①乙方将承包经营的资产金额________元的10%作为每年的承包金支付给甲方。
②承包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即乙方承包经营期开始时便先付甲方首期租金,以后依此类推。三个月的承包金额为:资产金额________元×10%÷12个月×3个月=________元。
二、约定事项
1.为确保酒店的统一定位、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统一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依法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可以通过租赁、合作经营、委托经营或自营等多种渠道,采用多种模式承包经营酒店,甲方对此不得干涉。
3.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缴纳因签订本合同引起的税费。
4.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采暖费、维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享有按期、足额收取承包金的权利。
2.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不得主张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承包金除外),甲方不得以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干涉乙方独自承包经营酒店的权利。
3.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享有该房屋的有限处分权,即甲方可以转让房屋,但甲方必须在第三方书面向乙方承诺承认并履行该合同的前提下,方可转让该房屋,也就是说甲方处分该房屋必须保证乙方继续享有合同期内承包经营权,则对乙方没有约束力乙方有权继续经营使用权。
4.甲方转让该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5.承包经营期内,甲方有权对本合同涉及的房屋进行抵押或继承,但必须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全面履行为前提,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该房屋的抵押权人和继承人必须向乙方书面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经营期内,乙方负有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义务。
2.承包经营期内,乙方对承包的房屋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租权、经营权、管理等权利。
3.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有权在不损害建筑结果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装修,有权在外墙、通道等公共部位安放广告牌,广告灯箱。
4.根据酒店经营的需要,乙方有权对承包楼层进行平面布局调整,但承包经营期满,乙方应恢复原状交还甲方。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间接损失。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还应继续履行合同。
2.若因甲方抵押、转让、继承等产权变更导致本合同履行困难增加,乙方也愿意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损失。
3.若甲方擅自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可获得利益损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需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否则无效。
2.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响超过三个月仍不能消除时,双方可终止本合同,双方均不在追究对方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承包经营期满后双方相关约定:
1、本合同承包经营期满后,甲乙双方再另行协商合作方式及费用。
2、本合同承包经营期满后,乙方应将房屋归还甲方,并保证该房屋的正常状态。
九、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发生矛盾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的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若有变更,双方应及时通知。任何一方因怠于通知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酒吧全权委托经营合同书 篇24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商铺委托经营管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产权(经营权)的号商铺(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委托给乙方统一招租经营管理。
第二条 商铺委托经营约定
1、委托期间,甲方将涉及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均委托给乙方处理,乙方可以乙方的名义从事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商铺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租赁权和转租权归乙方所有,甲方认可并接受乙方与第三人签署的与委托经营有关的任何合同、协议甲方不得自行经营或者另行委托经营管理。
2、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规模经营和品牌效益之需要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同意乙方因经营之需而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装修。委托经营期满时,在甲乙双方不再继续维持委托经营关系时,乙方承诺将该商铺恢复至原有状态(甲方同意不恢复的,也可不予恢复)。
3、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所有自主经营活动。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合法经营手续和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及时提供与该商铺有关的证件和资料等(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明以及必须的签字、盖章等手续)。
5、在委托经营期间,有关商铺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所需维护费和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经营管理费、广告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委托经营期限内的收益由乙方给予固定回报。
7、如乙方在销售商铺前已与第三方签订租约,则在甲、乙方签订该商铺买卖合同时,视同甲方为认可该租约。
8、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须提前三个月商讨续约事宜,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自行经营或委托乙方继续经营管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9、委托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铺,影响乙方的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如发生产权转让、赠与或抵押他人行为时,须提前30日告知乙方,并应将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告知受让方、受赠方或抵押方,且保证受让方、受赠方或抵押方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10、委托经营期内,商铺的产权属于甲方,乙方对商铺无处分权。乙方除对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有销售、抵押商铺等侵犯商铺所有权人的行为。
11、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出售、租赁或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承租及经营权。
第三条 商铺经营管理收益权期限及收益方式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商铺期限为五年。
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经营期间,乙方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固定回报:
一层内铺:
第一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二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三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四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五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二层内铺:
第一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二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三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四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五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每年收益领取方式
一层内铺:
第一年收益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支付于甲方;
第二年收益乙方在20__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