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版的商品买卖合同(精选30篇)
1.乙方应按甲方需求规定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到达甲方现场处理的时间(48)小时内。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质保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条 调试和验收(本条款适用于甲方自行验收,委托第三方验收的另行规定)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该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相关资料的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按约定承担方负责。
第十一条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甲方无故延期退付履约保证金的,每天向对方偿付未退付履约保证金3‰的违约金。
5.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余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甲乙双方有其它违约行为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内容涉及货款额的5%,违约内容涉及货款额的5%不足以赔偿经济损失的按实际赔偿。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面打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简版的商品买卖合同 篇28
出卖人(甲方):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身份证】【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地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市____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的写字楼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写字楼基本情况及甲方承诺
1、甲方所售写字楼(以下简称写字楼)坐落于 ;位于第 层共间,房屋结构为 ,登记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
2、该写字楼的土地使用年限共________年,还剩余使用年限________年。
3、甲方拥有该写字楼的完全产权,产权证号为: 。甲方承诺该写字楼没 有被抵押或者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等影响产权完整和归属的情形。
4、该写字楼现配备的装饰装修设施设备有 (具体见双方现场验收的清单),该设施设备总折价 元,不包含在房屋总价款中。(或约定包含在总价款中,不另行计价收款)。
5、该写字楼有物业服务,目前的物业服务公司为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 。
第二条 房屋写字楼总价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写字总金额为人民币 。该价款不含税费。
2、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2)买房向银行抵押付款: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币 元。其余房款乙方拟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 如果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还未能将银行贷款办理好并交付给甲方,则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退回乙方之前已付购房款。
3、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
第三条 交纳税费的约定
1、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由 承担。
2、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 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