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营协议书(通用33篇)
第六条 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企业经营权归甲方所有;
(2)甲方对乙方招聘人员具有否决权;
(3)甲方在经营期间,厂内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甲方领导;
(4)每季度(或每月,视收益情况)由甲方组织召开财务会议,进行入股分红安排,财务向股东汇报业绩及销售情况;
(5)甲方享有按时分得红利权利。
2、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有义务遵守工厂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2) 乙方负责合作期间的生产管理及其他常规事务管理,及技术保障工作;
(3) 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对工厂的名称,厂名,商标,乙方不可复制、二次使用。乙方应遵守保密义务。
(4)乙方享有按时分得红利权利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1、需要正当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3、退伙需提前_______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人。
第八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投资人向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投资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2、 本厂成立后,任一投资人不得擅自抽回出资额;
3,、本厂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出资总额________%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协议注意事项
1、理清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是合伙业务开展的物质基础。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数额不一定相等,出资的种类也不一定相同,但都须将出资按其价值折为若干股份。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合伙人出资金额的确定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重要的是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必须明确载明各个合伙人的出资金额及比例,如此一来,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2、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审查审查合伙人的资格,应当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这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如果合作方是企业,应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另外,在审查合伙人主体资格时还应注意以下限制性规定:(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2)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限合伙企业中,作为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人可以由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承担;(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如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人需要具有法律从业资格;(4)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3、禁止使用的字样在合伙协议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合伙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xx)》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企业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则具有欺骗性,由此可能影响正常的交易行为。
4、明确约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1)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①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合伙人都有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② 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有权按照协议的约定要求分配利润。利润是按照出资比例、投入精力还是合伙事务管理职责或其他方式分配,哪怕全体合伙人都默示同意,都应在协议中明确写明。③ 查阅账簿的权利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享有查阅账簿的权利。④退伙的权利协议中应当考虑约定退伙的方式、债务的分担、合伙财产的分割以及因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如何赔偿等。(2)合伙人的义务主要包括:① 足额出资合伙人应按照协议约定实际交付出资② 分担合伙企业的经营损失和债务具体表现为对外的连带责任,对内的按比例、按约定分担经营损失和债务的责任。为避免日后产生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在协议中也应尽量明确约定。③ 竞业禁止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向竞争的业务。④ 退伙后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我国法律对合伙人退伙后的保密义务并未明文规定,在合伙协议中协商约定即能对全体合伙人产生约束力。
合作经营协议书 篇33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地址:
注册号: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是一家以提供工厂企业员工膳食供应管理服务的企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在 市 镇 单位(下称“ 单位”)的膳食经营项目合作事宜,特签订本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 、项目经营的合作背景与合作方式
1.甲乙方欲共同合作,承包 单位的员工食堂(下称“该承包项目”)。
2.双方一致同意,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运营。乙方仅协助甲方完成食堂的承包、签订承包协议并为甲方的项目运营提供必要的帮助,不参与合作项目的实际管理。
3.双方的合作期限始于双方为项目承包开始开展必要的工作,止于项目承包失败或项目承包协议终止或其他项目承包权消灭的情形。
4.在承包协议签订前所需费用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分配:
⑴全部由甲方垫付;⑵全部由乙方垫付;⑶按需要各自垫付一部分,最后结算时以合法票据为准。
5.在食堂承包过程中,如果未能承包该单位食堂并签订承包协议,双方所垫付的费用按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分配:
⑴全部由甲方承担;⑵全部由乙方承担;⑶按甲方 %,乙方 %的比例进行分担。
6. 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承包协议后,以甲方为经营主体开展项目运营,不另行成立独立的法人单位,并依据该承包项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管理规定选择是否注册分公司。双方仅在该承包项目进行合作,该承包项目在经济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不涉及甲方名下的其他承包项目。
7.项目承包协议签订后,对于双方于项目承包协议签订前所垫付的费用作为项目的开办费用计入项目的财务成本,垫付人可以在承包合同签订完毕,各方出资到位,并组成项目财务部门后向项目的财务部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