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协议书(通用32篇)
婚协议书(通用32篇)
婚协议书 篇1
关于二婚协议书范文的回答为
甲方:____________性别(男)生于年月日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性别(女)生于年月日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均系独身,现年龄较大。为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托,双方自愿结婚。同时为了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和谐,双方及子女特定此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目的是老年了有个伴,在生活上互相照顾。_____
二、男女双方的各自婚前财产不因此次再婚,导致男方财产转归女方及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财产转归男方及男方子女。
1、婚前甲方拥有带产权的、建筑面积平方米的住房(见产权证复印件)为甲方婚前财产;
2、婚前乙方拥有带产权的、建筑面积平方米的住房(见产权证复印件)为乙方婚前财产。
3、婚前各自储蓄,为婚前财产。婚后,各自婚前的储蓄本金和储蓄利息仍归个人所有。婚前财产继承权不变,甲乙双方的婚前财产由各自原来的子女继承。
4、婚前各自的债权债务在婚后仍归个人承担,对方不负有其受益及偿还的权利及义务。
三、甲乙双方在此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财产来源收入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使用。
四、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一方生病,双方子女均负护理、照顾之责。
五、甲乙双方若一方去世,对方子女不再负有对另一方老人的赡养照料义务。婚姻关系也将自动解除,其身故后抚恤金等各项福利费由各自子女所得,丧事由各自子女负责,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必须在七日内回到自己子女身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对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须在七日内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婚协议书 篇2
男方:
女方:
男方与女方__年__日在__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因男方对婚姻生活厌倦,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万元,归女方所有。
(2)房屋:夫妻现居住的位于__的房地产所有权无条件归女方所有,包括屋内装修、家居、家电及其他设施,未还清贷款部分由女方承担。
(3)车辆:夫妻共同所有的___年__月份购买的车辆所有权无条件归女方所有,未还清贷款部分由男方承担。贷款还清后由男方负责将车辆户名改为女方姓名。
(4)其他财产:夫妻双方的其他财产,除一部电脑、男方私人衣服、dvd碟片外,全部归女方所有。
三、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四、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二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五、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的,应付违约金50万元给对方。
六、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七、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月日
婚协议书 篇3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生,民族:____族,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生,民族:____族,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和,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男方______与女方__________自愿离婚
二、 子女的抚养:
1、 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生育有一女儿,取名_________,离婚后女儿随女方抚养生活,由男方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_________元整。此后产生的任何费用均与男方无关。
2、 男方可在每月的第二周星期六起至星期日接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尤双方协调,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