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买卖合同书(精选31篇)
第四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应于_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契约,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_________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契约。
第六条 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_________日内交付。
第七条 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 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 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 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契约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地址:
买受人(乙方):
地址:
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货物贸易买卖合同书 篇15
需方单位: 供应单位: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要求:
产品名称 产地 规格等级 数量(T) 单价(元/T) 总价 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说明:本表中单价是指砂石料运到交货地点的价格)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工程名称:
2、产品用途:
3、交(提)货地点:
4、交(提)货方式:
5、交(提)货时间、数量:
6、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处后,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并做好验收工作。
7、其他约定: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交易双方可通过分中心银行帐户进行结算。
2、付款方法与期限:
(1) 双方在合同签订后 甲方付款 %;
乙方供货 %后 甲方付款 %;
乙方供货 %后 甲方付款 %。
(2) 乙方供货结束 月内 甲方付清货款。
(3) 其他约定:
四、技术要求:
1、 乙方应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生产)供应,超出产品技术标准的特殊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并在3栏中写清。
2、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3、其他要求: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3、外观质量及数量应当场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向上海市建材业质量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非因自身过错而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 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2、其他: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如需工商局鉴证的,签定后生效。
2、本合同签约地点: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砂石料分中心备案一份,如鉴证、则鉴证机关二份。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号登记号: 税号登记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货物贸易买卖合同书 篇16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愿将__货__件卖与乙方,约定__年__月__日交付。
第二条 货价每件(吨)人民币__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
第三条 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__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应于__
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协议,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__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协议。
第六条 如因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__日内交付。
第七条 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日__的比例计违约金。
第八条 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九条 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协议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送达地址条款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如任何一方地址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相关文件送达上述地址视为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送达方承担。
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甲方):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货物贸易买卖合同书 篇17
卖方:
买方:
【章名】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
4.数量
5.总值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