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买卖合同书范文(精选34篇)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条款
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法规的变更和修改等。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立即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实书面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15 天内提供有关相关政府部门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阻止、限制、延迟或干扰双方履行本合同,本合同执行时间可根据中止的时间相应顺延,免除双方因不可抗力所延迟或阻止的部分合同的履行责任,但是,双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或消除该等造成不履行的原因,并且一旦该等原因被消除,则双方应就合同的履行及后续问题进行协商,按照该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
4、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仍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3、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除非仲裁部分与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存在时间上的先后关系。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_________份交计生委财务处存档。
甲方(购买人): 乙方(供应商):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货物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15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兹为货物欠款买卖,经双方缔结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愿将________货________件卖予乙方,约定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________元整。
第三条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________日内支付货款予甲方,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甲方如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于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合同,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________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甲方如届期不交货又未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告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合同。第六条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可以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________日内交付。
第七条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可以约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实际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计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规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更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甲方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合同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16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R条款)
合同号:____ 日 期:____ 地 点:____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____
第九条 保险: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寄给买方。
(3)中国银行在收到合同____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金额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第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 ( 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之前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精确全面的检验,并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必须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