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合同范本(通用26篇)
3、乙方按照甲方签字确认的彩色样稿,在约定位置进行制作。
4、乙方设计户外广告及其打印样稿,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五、画面完整性鲜艳性保持
1、乙方应当采用能够保持鲜艳持久的颜料、油漆等材料进行制作,采取保持画面鲜艳的有关措施。
2、如果画面有了污渍、划痕、破损等应当在当天重新制作或采取弥补措施,保证广告画面完整鲜艳如初。
3、为保持户外广告的完整性、鲜艳性的开支由乙方承担。
4、其户外广告有污渍、划痕、破损等画面问题的,甲方按照画面污渍、划痕、破损天数扣除相应发布费用。
六、广告发布
1、乙方应当按照约定位置制作发布广告。
2、因各种原因导致户外广告未能发布的,甲方按照未能发布时间扣除相应发布费用。
七、广告金额及付款方式
1、单价元/月·座(大写成。
2、合同总金额
3、付款方式:
(1)乙方将约定户外广告制作完毕,且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90%,即
(2)广告发布期满经甲方验收合格,在乙方无违约前提下,1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万元整;
(3)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广告业发票。
八、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所发布产品属合法经营的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支付广告费;
3、所发布的广告内容应及时提供给乙方,以备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4、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对该广告位享有优先续约权。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广告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乙方合法经营的文件复印件。
2、向甲方提供保证广告正常发布的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文件及租赁手续复印件。
3、乙方负责到相关部门办理户外广告登记等相关手续,如因乙方原因未办理户外广告登记等相关手续而受到相关部门对甲方或乙方处罚的,均由乙方承担。
4、在每次合同约定付款日期前10天将当次付款发票交给甲方。
5、负责广告的制作、安装以及合同期内广告的巡视、检查、保养和日常维护,保持画面的清洁、平整、牢固,确保广告效果符合甲方的要求。
6、按甲方要求,每季度末向甲方提供广告自检报告(含近期昼夜照片),由甲方进行审核。
7、若合同期间出现画面破损、褪色、夜间未亮灯等影响广告效果现象,乙方应在当天无条件整改完成。
8、承担广告设施安装和发布期间意外事故的一切赔偿责任和相关
9、如甲方广告位受政府征用等情况,乙方需第一时间通知甲方,被征用天数在合同约定时间基础之上无条件顺延。
十、违约责任
1、若甲方付款迟延15日(乙方延迟提交发票的情况除外),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合同生效,甲方第一次付款后,乙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发布广告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在甲方终止合同后的5日内退还甲方所付款项。
3、乙方未能按时发布广告,或其发布的广告污损或未能在约定时间内进行修复的,除按日扣除发布费外,并按其时间所算的广告费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若户外广告在合同约定的照明时间内未亮灯或迟亮灯的,除按日扣除发布费外,并按其时间所折算的广告费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因一方违约合同约定,致使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方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违约金,广告费按照广告实际发布天数据实结算。
6、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必须由相关职能部门出具证明文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均不向对方追究赔偿责任,但乙方无条件退还未发布期广告费用,退还金额为:(合同总金额÷合同总天数)未执行合同天数。
十一、争议解决
双方产生争议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起诉。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设计样稿等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 托 人: 委 托 人:
电话: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定日期 年月日
户外广告合同范本 篇12
发包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方:--------广告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甲方要安装的广告牌匾位于---新城区全宁街与林西路交汇处,由乙方制作安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制定本合同。
具体安装项目及效果以甲、乙双方约定核实(见附表)
一、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总造价(包死价):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2800.00元
2、 工程付款方式:首次付款人民币¥1400.00元,竣工验收后,当天结清余款人民币¥1400.00元。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及所用材料进行监督。
2、 竣工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均由乙方自备。
2、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3、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工期内完工。
四、工期:
1、 乙方应在甲方交付定金后三天内制作并安装完毕。
2、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除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外,按工程损失的的3%支付违约金。
五、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工程款全部计清后,甲、乙双方的保修约定即能生效,乙方为整个工程质量保修,在保修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 本合同未尽适宜,根据工程实际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至保修期满终止。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户外广告合同范本 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发布户外广告等相关事宜,本着真诚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合同。
一、发布地点:兴源路(通江大道口到老锡甘路口)
二、发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发布类型:不锈钢框双面喷绘外装有机玻璃户外广告牌。
四、发布规格:2.4米×1.5米×30块(高×长×数量)。
五、广告牌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六、乙方于年月日前发布30块不锈钢双面喷绘户外广告牌。
七、广告费用: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
a、包含框架画面制作、安装费及发布费。
b、以后如需更换内容,在市场同等价格下,由乙方制作。
c、乙方负责工商、城管、规划等部门办理合法广告手续(包含各种费用)。
d、每块单价6000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时支付预付款陆万元整(¥60000.00)。 广告发布后于年月日支付壹拾万元整(¥100000.00),于年月日前支付余款贰万元整(¥20000.00)。
九、本合同所设置的户外广告到期后,由甲乙双方负责办理相关续签手续。因规划、建设及市容管理需要(如调整、撤除等)应及时通知甲方;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所设置的户外广告无法发布,甲方不承担责任。解决方法: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延期或改换路段发布或由乙方返还甲方全部费用。
乙方所制作广告一年内如有损坏,负责为甲方修理或重新制作。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无锡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若双方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